本帖最后由 njlyx 于 2014-9-9 16:05 编辑
回复 4# njlyx
最后一个式子漏了“21”,应为:
R22≤R23≤R21
1#后段及4#的文字重新整理(略有调整)如下——
所谓的“测量误差范围”(或谓“测量误差限”、“最大误差”)R,其实有不同含义的“取值”! 对于一个未知量Z的测量结果(测得值M),其“测量误差范围”R1有—— 第1种“取值”是应用要求的“允差”R11:‘合理’的测得值M应满足(M-Z)≥-R11或(M-Z)≤R11或│M-Z│≤R11(三者之一,不同应用有不同要求:如卖货称量要求(M-Z)≤R11;收购称量要求(M-Z)≥-R11。)……致于实际是否满足?可靠的“检验”只有“用一个‘测量误差限’Rj被公认且小于R11/3的‘测量方案’再测出一个Mj近似替代Z,然后判别(M-Mj)≥-R11或(M-Mj)≤R11或│M-Mj│≤R11是否满足?”----- 这种费事(也费钱)的实际“检验”一般是不应该做的(有时也是做不了的!),应该做的是“评估”如下的“第2种 ‘取值’R12”! 第2种“取值”是‘测量工作的完成者’(或者他委托的‘专家’)根据本次‘测量工作’的相关信息(所用仪器设备的好歹、测量条件保障的完善程度、…)“评估”出的【本次测量结果(测得值M)‘实际可能’的“测量误差范围”值】——“评估值”R12:‘测量工作的完成者’有99.x%的把握保证│M-Z│≤R12。如果应用者相信‘测量工作的完成者’的技术水平与职业操守,那么,只要R12< R11,便可安心使用测量结果(测得值M)。……如果不相信,那就只好做那费事(也费钱)的实际“检验”了! ----- 这R12就是测量结果的一个扩展(测量)不确定度U(P=99.x %)! 对于一般的“测量”,以往通常是不要求给出这个R12值的,‘测量工作的完成者’只须如实报告“测量条件”,不必“估计”出这个‘实际可能’的“测量误差范围”值究竟是多少?.....对应用者而言,是不方便的!……(测量)不确定度应用的积极意义之一或在于方便了测量结果的应用者! 如果考虑到(测量)不确定度概念及应用已被糟蹋到‘不堪’的现状(如史先生批评所列种种),或可请史先生为此R12拟就一个更恰当的称谓?(本人现在还是赞同用(测量)不确定度)。 对于一款测量仪器(器具),其“测量误差范围”R2有—— 第1种“取值”——相应“规范”或应用要求的“允差”R21:‘合格’仪器(器具)对其测量范围内的任意被测量Z,测得值M都应满足│M-Z│≤R21。……对于大部分商品化的通用测量仪器(器具),都有相应的“规范”说明“允差”R21;对于一些尚无“规范”约束的新型测量仪器(器具),“允差”R21可能由相关的应用来要求。 第2种‘取值’是由有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按‘规定’进行“抽样检定”,由‘检定’实验数据统计获得的“测量误差范围”值——‘检定值’R22。 仪器(器具)‘合格’(或‘可用’)的必要条件:R22≤R21。 R22的长处是“客观”,以往的测量仪器(器具)“准确度”便通常以此为据;R22的短处是其“抽样局限性”,没有人保证样品以外情况的测量误差绝对值不会大于R22! 使用者若基于R22“评估”相关测量结果的‘实际可能’“测量误差范围”R12,会有较大风险。 第3种‘取值’是‘测量仪器(器具)提供者’(或者他委托的‘专家’)根据此‘测量仪器(器具)’的相关信息(原理结构、标定或检定实验数据、……)“评估”出的‘实际可能’的“测量误差范围”值——“评估值”R23:‘测量仪器(器具)提供者’有99.x%的把握保证:对仪器(器具)测量范围内的任意被测量Z,测得值M都满足│M-Z│≤R23。 如果应用者相信‘测量仪器(器具)提供者’的技术水平与职业操守,便可安心基于R23“评估”相关测量结果的‘实际可能’“测量误差范围”R12! ----- 这R23就是测量仪器的一个扩展(测量)不确定度U(P=99.x %)! 3种 ‘测量误差范围’值的数值关系: R22≤R23≤R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