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重庆市科技大会精神,大力实施“科技兴检”战略,不断提升中心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检测地位,做到强化内部管理,构建和谐有序的工作机制和营造良好的检测技术开发发展环境,不断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确保中心每年度的工作顺利完成,促进中心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根据《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检”战略的实施意见》(渝质监发〔2006〕31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名词解释
第二条 检测技术开发是指拓展检测新项目、检验新参数、计量扩项等与检测有关事务所做的工作。
第三条 检测新项目是指检验的产品还从没认证认可,本机构也从未出过检验报告和计量检定还从没建标,本机构也从未出过检/校证书的所有项目。
第四条 检验新参数是指增加检验产品的检验指标,且该指标在本机构从没申报过开发奖(含同类和不同类产品)。即该产品需通过检验的认证认可,但该产品的某一项指标确因当时的检验条件限制未能及时开展的未检指标。
第五条 计量扩项是指在原建标范围内所增加的检定授权目录,此检定项目需按规定从新申报计量授权。
第三章 开发申报程序
第六条 各检测科、所编制检测技术开发的初步工作方案和编写相关的可行性报告申报中心技术质量科审核(也可技术质量科直接拟办)。
第七条 中心技术质量科安排有关人员,根据检测科、所的申报材料进行一定的市场调查和可行性论证,站在全中心的高度进行把关审核(国家级和市级技术改造项目,由中心项目开发领导小组把关审核),同时草拟意见书上报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意见书除对本检测技术开发提出意见外,还要提出检测技术开发的属性,即:检测新项目、检验新参数、计量扩项或其它检测技术开发。
第八条 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交技术质量科牵头完成(国家级和市级技术改造项目,由中心项目开发领导小组牵头完成),并责令相关科室给予支持和业绩考核。
第四章 开发工作方案编制内容
第九条 市场调研:
(一)确定市场调研人员及时限规定;
(二)辖区生产企业多少家,检验组数或台件数有多少;
(三)企业效益情况及检测费收取的难易程度。
第十条 确定编写检测技术开发可行性报告的工作人员及时限规定。可行性报告要突出成本的预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第十一条 确定技术资料收集人(收集产品标准、检验方法标准或检定规程及相关标准)和检测设备采购负责人及时限规定。
第十二条 编制检测设备使用计划(说明那些检测设备中心本检测科、所已有或能与其它科、所共用;那些检测设备需及时添置等)和检测项目及分项收费标准(标准编制要有政策依据)。
第五章 开发奖核算办法
第十三条 一个检测新项目年检测收入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开发奖为5000元;在2~5万元以内(含2万元)的开发奖为3000元;在2万元以下的开发奖按检测收入的10%计发。确定为检测新项目的,原则上对检验产品的参数要达90%以上。
第十四条 一个检验新参数或计量扩项的开发奖按检测收入的10%封顶计发,其封顶开发奖为2000元。
第十五条 检测收入核算时间段为交与检测科、所运行的前12个月。若未到12个月要求结算的,以该检测新项目、新参数、计量扩项的实际到位检测收入为核算依据。以上所指检测收入均以进入本中心指定帐户的收入为准。
第六章 其 它
第十六条 与检测相关的服务性协议收费(技术咨询和人员委培等服务费)按所产生利润的30%直接提取开发奖(若检测科、所以作为业务收入核拨了工作经费和生产奖的,就不再计提开发奖)。
第十七条 检测技术开发奖原则上由技术质量科按50%的比例分配给承担检测新项目、新参数、计量扩项的检测科、所。若确因检测科、所未参与其检测技术开发工作,其检测技术开发奖全归技术质量科;若属检测科、所独立开展的检测技术开发工作,则技术质量科按80%的比例分配给承担检测新项目、新参数、计量扩项的检测科、所。
第十八条 检测新项目、新参数、计量扩项在检测科、所运行所组织的收入不影响检测科、所工作经费和生产奖的核拨。因此,各检测科、所对具体承担检测新项目、新参数、计量扩项的检测人员还可同时享受本科、所的生产奖量化考核和制度奖量化考核,具体量化考核办法由各检测科、所参照中心有关的文件精神制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各检测所、科具体负责实施。
第二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另行补充完善。本办法由重庆市涪陵计量质量检测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主题词:检测 开发 管理 办法 通知
重庆市涪陵计量质量检测中心办公室 2006年12月18日印
(共印30份)
[ 本帖最后由 lzl_1972 于 2008-3-31 08:12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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