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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 认可标识使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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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小肖新 发表于 2025-8-9 16: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cnas-EL-13: 2019   b) 实验室签发的带认可标识或声明认可状态的报告中不应包含认证标志及相关内容,以免产生误导,如 CE 认证、3C 认证等。
这里的认证标志包括CMA标识码?或者说CNAS和CMA都由能力的情况下,检测报告能盖两个章吗?
增增增 发表于 2025-8-10 09:30:47 | 显示全部楼层
CNAS和CMA都由能力的情况下,检测报告能盖两个章吗,当然了[url][/url]

当然了.docx

84.16 KB, 下载次数: 10, 下载积分: 金币 -1

 楼主| 计量小肖新 发表于 2025-8-11 16: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增增增 发表于 2025-8-10 09:30
CNAS和CMA都由能力的情况下,检测报告能盖两个章吗,当然了[/url]

那就是说这个认证标识不包括CMA标识吗?
cxq2690565951 发表于 2025-8-12 08: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小肖新 发表于 2025-8-11 16:29
那就是说这个认证标识不包括CMA标识吗?

不包括的,有CNAS+CMA资质的话可以用在同一份报告中
路云 发表于 2025-8-12 17: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小肖新 发表于 2025-8-11 16:29
那就是说这个认证标识不包括CMA标识吗?

个人认为最好不要在同一份证书报告上使用两种标识。使用两种标识不出问题还好,如果一旦出问题就有可能承担风险。CNASR01:2023《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有如下规定:

a.png

所以当出现纠纷官司时,到底是由CMA出庭还是由CNAS出庭?还是由两家共同出庭?按理说CMACNAS两家的活动根本不搭界。

 楼主| 计量小肖新 发表于 2025-8-13 16: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25-8-12 17:28
个人认为最好不要在同一份证书报告上使用两种标识。使用两种标识不出问题还好,如果一旦出问题就有可能承担 ...

CNAS和CMA不同时盖章这个说法最近好多人在说,一直找不到出处,只找到这么一句话,但是没有明说CMA认证;也看到了许多检测报告盖的都是双章。个人感觉相同检测能力,一旦通过了CMA就没必要再去趟CNAS的浑水了,而且CMA具有法律证明作用,CNAS没有什么必要性。如果法定计量授权放开了,校准也就没必要申请CNAS,让CNAS自己玩去吧。
路云 发表于 2025-8-13 17:4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5-8-13 17:48 编辑
计量小肖新 发表于 2025-8-13 16:00
CNAS和CMA不同时盖章这个说法最近好多人在说,一直找不到出处,只找到这么一句话,但是没有明说CMA认证; ...

个人感觉相同检测能力,一旦通过了CMA就没必要再去趟CNAS的浑水了,而且CMA具有法律证明作用,CNAS没有什么必要性。

CMA是我国境内的法制监管的强制性要求,与CNAS不搭界。通过了CMA资质认定,也仅仅是在国内有效,国际并不互认。

如果法定计量授权放开了,校准也就没必要申请CNAS,让CNAS自己玩去吧。

在计量领域,依据现行的计量法,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在法制计量领域应该只管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型式评价、执法检查等。当下的所谓校准授权,从顶层的法律法规中是找不到依据的。无非就是政府在打擦边球,将“校准”与“非强制检定”画等号。再怎么放开,也仅仅是在国内有效,不可能取代CNAS的能力认可。

真正规范的做法,就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国内法制计量范畴的活动属于政府行为,应该只管检定(包括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型式评价与执法检查,校准本就应该回归它的市场属性,由CNAS监管。正是因为校准市场这块蛋糕太大,政府是吃着碗里的,又不想放弃锅里的,所以才导致计量法的修订至今难产。

Sundy1250 发表于 2025-8-14 08:47:4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25-8-13 17:46
个人感觉相同检测能力,一旦通过了CMA就没必要再去趟CNAS的浑水了,而且CMA具有法律证明作用,CNAS没有什么 ...

个人感觉这个说得对,既然有相同检测能力,一旦通过了CMA就没必要再去趟CNAS的浑水了
路云 发表于 2025-8-19 13: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Sundy1250 发表于 2025-8-14 08:47
个人感觉这个说得对,既然有相同检测能力,一旦通过了CMA就没必要再去趟CNAS的浑水了 ...

说明您根本就拎不清CMACNAS的区别。国家为什么要搞两套体系呀?为什么不取缔CNAS呀?

zyq6006594 发表于 2025-8-19 14:3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yq6006594 于 2025-8-19 14:43 编辑
计量小肖新 发表于 2025-8-13 16:00
CNAS和CMA不同时盖章这个说法最近好多人在说,一直找不到出处,只找到这么一句话,但是没有明说CMA认证; ...


确实,现在很多内地市级计量部门,公检法等其他事业单位检测机构,都申请注销CNAS认可,是大势所趋,还是啥原因????
路云 发表于 2025-8-20 17: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zyq6006594 发表于 2025-8-19 14:37
确实,现在很多内地市级计量部门,公检法等其他事业单位检测机构,都申请注销CNAS认可,是大势所趋,还是 ...

并非大势所趋。主动申请注销的不少,主动申请认可的也很多。个人感觉CNAS监管的严苛程度和查处频次,CMA要逊色得多(这可以比较两者公示的暂停、注销、撤销的公告的数量和频次,就可以发现差别巨大)。

正因为CNAS是自愿申请认可,很多不具备维系能力的机构,都是头脑发热一窝蜂地去申请认可。等运行一两个审核周期后,才发现投入维系CNAS运营的人财物力成本要远高于CMA。如果没有相当数量的外检业务,的确是入不付出。所以才会导致很多机构难以维系运营而主动放弃。

 楼主| 计量小肖新 发表于 2025-8-21 09: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25-8-20 17:01
并非大势所趋。主动申请注销的不少,主动申请认可的也很多。个人感觉CNAS监管的严苛程度和查处频次,CMA要 ...

您的这个分析确实很到位,CMA要独立法人,CNAS就灵活很多。但是个人认为如果不涉及国外业务,只是国内的第三方检测公司,搞个CMA就行了,CNAS成本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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