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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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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者 发表于 2007-1-28 21: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酒厂生产的500ml白酒:净含量中文字符高度3mm,数字和计量单位字符高度4mm。这种净含量标注合格吗?请同行们谈一谈你的看法。谢谢!
chamer 发表于 2007-1-28 21: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可以的,这个规定字体的大小没有合法不合法的说法。是为了美观才这样设计的,不用吹毛求疵。:lol
蔡江涛 发表于 2007-1-29 19: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狩猎者 于 2007-1-28 21:02 发表
某酒厂生产的500ml白酒:净含量中文字符高度3mm,数字和计量单位字符高度4mm。这种净含量标注合格吗?请同行们谈一谈你的看法。谢谢!

净含量的最小字体是指根据主展示面空白面积大小可以标注的最小号的字体。在使用混合字母或偏下位置的字母时以字母"o"为准确定其字母高度,若只使用偏上位置的字母则以这些字母高度为准。
最小字体 主展示面面积
1/16英寸(1.6mm) 小于或等于5平方英寸(32平方厘米)
1/8英寸(3.2mm) 5平方英寸(32平方厘米)和25平方英寸(161平方厘米)之间
3/16英寸(4.8mm) 25平方英寸(161平方厘米)和100平方英寸(645平方厘米)之间
1/4英寸(6.4mm) 100平方英寸(645平方厘米)和400平方英寸(2580平方厘米)之间
1/2英寸(12.7mm) 大于400平方英寸(2580平方厘米)
使用显著的印刷字体,字母高度不得超过其宽度的3倍以上,且字母必须与背景对比明显,便于阅读。不得将净含量内容与图案或其它标签内容挤放在一起(规则中已定出净含量与其它标签内容的最小距离)。
标注字符高度
标注净含量(Qn
字符的最小高度(mm)
Qn≤50g
Qn≤50mL
2
50g <Qn≤200g
50mL<Qn≤ 200mL
3
200g<Qn≤1000g
200mL<Qn≤1000mL
4
Qn>1kg
Qn>1L
6
以长度、面积、计数单位标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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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yuejuan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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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狩猎者 发表于 2007-1-29 19: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国家<<检验规则>>里对定量包装商品检验是否合格的判定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标注。二是净含量。
     规定标注主要是由中文字符、阿拉伯数字、法定计量单位。三个部分组成。
     对500ml 的定量包装商品标注规定字符高度不得小于4mm                   二楼所说:
“应该可以的,这个规定字体的大小没有合法不合法的说法。是为了美观才这样设计的,不用吹毛求疵”。你是搞定量包装商品检验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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蟑螂 发表于 2007-1-29 21: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酒类的标志,国家有明文规定的,你可以看看关于酒类产品的标准.因为我没有从事过酒类的检测,无法作出准确回答.
巫婆 发表于 2007-1-30 08: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amer 于 2007-1-28 21:52 发表
应该可以的,这个规定字体的大小没有合法不合法的说法。是为了美观才这样设计的,不用吹毛求疵。:lol

  

呵呵,你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啊,有待更一步努力.:o
这个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令里面写得很清楚的.我曾经在新闻版里上传个这个法规.  在我们公司送到技术监督局的样品检验中,就因为这个字符高度好几次被判为不合格呢.  同意蔡江涛版主的说法.楼主也可以详细的看下这个法规.
chamer 发表于 2007-1-30 14:56: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了,凭自己的主观臆断了。
确实是没有搞过包装商品的。以后学习学习
sony 发表于 2007-4-23 17: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JJF1070的规定是不合格的。具体见规则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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