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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关于强检计量器具跨地域检定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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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 发表于 2017-7-18 17: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计量论坛的前辈,计量领域的专家,领导,同仁,关于强检计量器具跨地域检定,进行讨论,希望您们提出宝贵的意见。

   
      1、《计量法》规定了计量检定的原则: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即:计量的检定要考虑经济性,合理性,不受行政区划的约束。
      2、2017年4月1日起强检的计量仪器免费。

      以燃气表首检为例。燃气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燃气表需经过厂家的出厂检验,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强制检定,用户才能安装使用。

      在2017年4月1日以前(计量收费的时候),质监技术机构在燃气表厂设有检定机构,供气公司购买燃气表后,可以直接进行检定,检定完后直接发给供气公司。当地质监技术机构不愿意了。
   
      在2017年4月1日以后(计量免费的时候),驻厂质监技术机构不再检定行政区划外的燃气表或者收费检定。供气公司购买燃气表,燃气公司发给当地质监计量检定机构,供气公司备案,申请,排队检定,检定完成后,供气公司取表运回当地。
     
      我觉得供气公司购买燃气表后有自主决定在任何一个检定机构检定的权利。收费的时候抢着检定,不收费的时候踢皮球。

     这些年来,质监技术机构受政策、环境、人员等条件的限制,发展的也参差不齐。技术机构的人员编制有限,而燃气表的安装使用发展很快,人员、设备远跟不上发展速度。另一方面,在强检收费的时候,检定机构大力发展新项目,扩大检定范围,有限的工作人员1人担任多项检定工作,每天忙于检定任务,但是当局领导要求检定员要一专多能,至少要在一个项目成为专家。每天疲于工作任务以及生活费哪还有什么专劲,领导给你谈理想,你的理想就是不上班(发牢骚了)。

     所以,当地的技术机构工作人员希望:燃气表在出厂后,按照经济原则,按照就近原则,在出厂时候即进行质监强制检定,然后直接发给供气公司。但是现在免费了,驻厂检定机构不愿意检了,或者检定可以,但要收费。

     请各位专家提出宝贵意见,指出对与错,进行讨论学习。
良辰美景8898 发表于 2017-7-19 11: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踢皮球的现象确实很多。
风吹石 发表于 2017-7-19 15: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燃气表的生产厂家在投产的时候,必须同时上马一套燃气表的检定设备,作为出厂检验用。由于燃气表的强检特性,自己发出的出厂合格证不能作为凭证,所以必须有技术监督部门重新检定,签发检定证书后才能使用。当地的技术监督部门(计量所或计量院)在自己建立该项目标准装置的情况下(考虑到成本、场地等原因,一般表头不会太多),不会再去另外投资买一套设备放到该生产厂商的现场,而是直接利用该厂的检验设备,自己派人监督就可以了(这可能就是楼主所说的驻厂检定机构),生产厂商肯定是要支付费用给计量部门。现在强检不收费了,驻厂机构没有了积极性是很自然的。合理的办法就是给工厂授权建标,让他们自己检定,相关部门监督(应有合理有效的监督方案,比如抽样检定)。不出厂就完成检定(这套设备本来就是工厂自己的),才是最经济合理的。
刘耀煌 发表于 2017-7-19 17:4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检应该是属地管理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7-7-20 02: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制检定按计量法规定的确是按规定周期送指定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或授权技术机构检定的行为。计量法也规定了“指定”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是政府计量主管部门指定,是不是纳入强制检定由政府计量主管部门审定。因此,企事业单位的计量器具是否应该纳入强制检定以及送哪个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应该由政府计量主管部门确定,不是企事业单位想送哪里就送哪里。特别是今年4月1日起强制检定实行免费后,检定机构不能收费,缺失了一些积极性是很自然的,但执行政府计量主管部门下达的强检计划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国家(政府)财政主管部门也应该按政府计量主管部门下达的检定计划向执行该计划的检定机构划拨检定经费。如3楼风超版所说,驻厂检定机构没合理的办法可能是给工厂授权建标,授权他们自己检定,相关部门监督(应有合理有效的监督方案,比如抽样检定)。不出厂就完成强制检定(这套设备本来就是工厂自己的),才是最经济合理的。至于该企业如何与其他企业一样享受国家强制检定的免费政策,我觉得既然是授权的检定机构,代行了国家强制检定的任务,就应该由该企业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完成检定的工作量造册报给政府计量主管部门审核,然后由该企业的上级主管政府财政部门按政府计量主管部门的审核的结果,向该企业划拨强制检定费用。
 楼主| 小木 发表于 2017-7-20 10:5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木 于 2017-7-20 11:08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这里有两条法律法规,其中: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很多县级单位并没有建标燃气表的标准。所以他们在指定检定机构的时候(因为经济的原则)能否跨区域指定,跨省指定?不在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强检计量器具检定是否可以收费?
刘耀煌 发表于 2017-7-20 11:2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刘耀煌 于 2017-7-20 11:25 编辑

我认为跨行政区域指定管辖应该只能由上级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比如省级可以指定省辖各地市州的,市级指定市辖各区县的。国家级指定各省、大区。只要是强检,就不应收费,所需经费由政府财政拨付
ppl8 发表于 2024-4-25 13: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借地问一下,A地的燃气公司购进B地的燃气表,B地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给出具检定证书了,A地的计量部门该不该认定这份检定证书
237358527 发表于 2024-4-25 16: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237358527 于 2024-4-25 16:48 编辑
ppl8 发表于 2024-4-25 13:49
借地问一下,A地的燃气公司购进B地的燃气表,B地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给出具检定证书了,A地的计量部门该不该 ...


如果是民用燃气表是强制检定。
强制检定必须使用单位属地的法定计量机构或上级法定计量机构强制检定才行。
你说的情况,当然不是认可的。除非 A地属于B地管辖。
ppl8 发表于 2024-4-26 09: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24-4-25 16:35
如果是民用燃气表是强制检定。
强制检定必须使用单位属地的法定计量机构或上级法定计量机构强制检定才行 ...

抱拳儿了,抱拳儿了。
laohu110 发表于 2024-4-29 10: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ppl8 发表于 2024-4-25 13:49
借地问一下,A地的燃气公司购进B地的燃气表,B地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给出具检定证书了,A地的计量部门该不该 ...

sf
A地公司申请检定还是B公司申请检定???
报告的委托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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