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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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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hlong 发表于 2009-3-27 09: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强检的“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四大块,许多部门不是很明确,建议主管部门能细化;比如什么行业用于什么的计量器具属于强检等。
lzl_1972 发表于 2009-3-27 11: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你可以参考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链接: http://www.gfjl.org/viewthread.php?tid=9544

[ 本帖最后由 lzl_1972 于 2009-3-27 11:19 编辑 ]
jlsxxp 发表于 2009-3-27 12:29: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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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jq 发表于 2009-4-13 12: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
具体情况分别对待
一般都要强制检定
sunjm 发表于 2009-4-13 13:5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该强检的,就应该按规定进行。
李可云 发表于 2009-5-4 16: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要看计量器具的使用在哪个方面,安装在什么场合等,视具体情况而定,比如说一块压表用在仪表柜启动、二次、速关油等各系统压力,它是非检定计量器具;但它如果用在氨气压力的测量等方面那就是强检计量器具了。所以说要分清要分清计量器具的使用场合,来判断它的强检与非强检。
计量@沈阳 发表于 2009-5-5 08: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东西恐怕很能具体,毕竟现实情况千差万别,只能自行掌握了,但是原则是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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