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概念] 检定与校准有什么不同?

 关闭 [复制链接]
lhr 发表于 2009-7-31 20:2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检定与校准有什么不同?两者所出的报告是否等同?
zhoujidai 发表于 2009-7-31 23: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houjidai 于 2009-7-31 23:25 编辑

检定和校准是性质完全不同的,检定属法制计量的范畴,校准要相对灵活得多。
1、检定是为查明和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校准是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2、检定是量值传递,由上而下,是被动行为;校准是量值溯源,由下而上,属主动行为。
3、检定要对被检计量器具进行判等,而校准不对被校计量器具进行判等,只给出校准结果或修正值。
4、检定必须执行检定规程,而校准可以执行检定规程或者校准规范以及自编效验方法等。
检定出具检定证书,校准出具校准证书,两种证书的法律地位不同,不能等同。
风吹石 发表于 2009-8-1 15: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属于强检的计量器具,必须是检定证书,不是强检的计量器具可以是检定证书,也可以是校准证书。从技术的层面来说,两种证书是一致的,没有高低之分,那种认为检定证书要高于校准证书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海狼 发表于 2009-8-1 21:4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校准和检定有本质区别。两者不能混淆,更不能等同。现就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做如下讨论。
一、目的不同
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这种示值误差的评定应根据组织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按校准周期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校准除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和确定有关计量特性外,校准结果也可以表示为修正值或校准因子,具体指导测量过程的操作。例如,某机械加工组织使用的卡尺,通过校准发现与计量标准相比较已大出0.2mm,可将此数据作为修正值,在校准标识和记录中标明巳校准的值与标准器相比较大出的0.2mm的数值。在使用这一计量器具(卡尺)进行实物测量过程中,减去大出0.2mm的修正值,则为实物测量的实测值。只要能达到量值溯源目的,明确了解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即达到了校准的目的。
检定的目的则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检定应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这种规定要求就是测量装置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范围。通过检定,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
二、对象不同
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我国非强制性检定的测量装置,主要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
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人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此,检定的对象主要是三个大类的计量器具。这就是:
1、计量基准(包括国际[计量]基准和国家[计量]基准
ISO 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作出的定义是:
国际[计量]基准:”经国际协议承认,在国际上作为对有关量的所有其他计量基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
国家[计量]基准:”经国家官方决定承认,在国内作为对有关量的所有其他计量标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
2、[计量]标准
ISO 1OO12—1标准将「计量]标准定义为:“用以定义、实现、保持或复现单位或一个或多个已知量值,并通过比较将它们传递到其他计量器具的实物量具、计量仪器、标准物质或系统(例:a、1kg质量标准;b、标准量块;c、1O0Ω标准电阻;d、韦斯顿标准电池)。”
3、我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规定,”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在这个明细目录中,已明确规定59种计量器具列人强制检定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明细目录》第二款明确强调,”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这就是要求列入59种强检目录中的计量器具,只有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对于虽列入59种计量器具目录,但实际使用不是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可不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
以上三大类之外的测量装置则属于非强制检定,即为校准的范围。
三、性质不同
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这是一种技术活动,可根据组织的实际需要,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为计量器具或标准物质定值的过程。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规定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自行规定校准周期、校准标识和记录等。
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其中的检定规程协定周期等全部按法定要求进行。
四、依据不同
校准的主要依据是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的《校准规范》,或参照《检定规程》的要求。在《校准规范》中,组织自行规定校准程序、方法、校准周期、校准记录及标识等方面的要求。因此,《校准规范》属于组织实施校准的指导性文件。
检定的主要依据是《计量检定规程》,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其中,通常对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周期、计量特性、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及检定结果等作出规定。计量检定规程可以分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三种。这些规程属于计量法规性文件,组织无权制定,必须由经批准的授权计量部门制定
五、方式不同
校准的方式可以采用组织自校、外校,或自校加外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自校方式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从而节省较大费用。组织进行自行校准应注意必要的条件,而不是对计量器具的管理放松要求。例如,必须编制校准规范或程序,规定校准周期,具备必要的校准环境和具备一定素质的计量人员,至少具备高出一个等级的标准计量器具,从而使校准的误差尽可能缩小。在多数测量领域,标准器的测量误差应不超过被确认设备在使用时误差的1/3至1/10为好。此外,对校准记录和标识也应作出规定。通过以上规定,确保量值准确。
检定必须到有资格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单位进行。根据我国现状,多数生产和服务组织都不具备检定资格,只有少数大型组织或专业计量检定部门才具备这种资格。
六、周期不同
校准周期由组织根据使用计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确定。可以进行定期校准,也可以不定期校准,或在使用前校准。校准周期的确定原则应是在尽可能减少测量设备在使用中的风险的同时,维持最小的校准费用。可以根据计量器具使用的频次或风险程度确定校准的周期。
检定的周期必须按《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组织不能自行确定。检定周期属于强制性约束的内容。
七、内容不同
校准的内容和项目,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以确保量值准确。
检定的内容则是对测量装置的全面评定,要求更全面、除了包括校准的全部内容之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
例如,某种计量器具的检定内容应包括计量器具的技术条件、检定条件、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检定周期及检定结果的处置等内容。
校准的内容可由组织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因此,根据实际情况,检定可以取代校准,而校准不能取代检定。
八、结论不同
校准的结论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校准的结果可以给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检定则必须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测量装置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为不合格,在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之内则为合格。检定的结果是给出《检定合格证书》。
九、法律效力不同
校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给出的《校准证书》只是标明量值误差,属于一种技术文件。
检定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定依据检定合格证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
zhoujidai 发表于 2009-8-1 23: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4#版主分析的很详细,清楚,学习了,但对其中有些地方我有不同的认识,提出来供大家讨论。
1、“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我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是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进行检定,不能进行校准,但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可以进行检定也可以进行校准。如计量法第九条:.......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从这条规定看计量法规定的是所有的计量器具都要进行检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实施起来有点困难,之后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又下发了一个文件,该文件规定对于强检计量器具以外的计量器具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检定或校准,允许企业进行自校。另外我们送中测院进行检定/校准的计量器具中测院一般都是按照检定进行的,也没有询问是否是强检计量器具呀。
2、“检定的周期必须按《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组织不能自行确定”我对这点也有不同的看法,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也只是一个指导性的,如有的规程规定检定周期最长为*年,有的规定一般不超过*年,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对于强检计量器具是不能超过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时间的,只能缩短,但对于非强检计量器具,企业可以根据该计量器具的重要程度,使用频率、环境条件等确定一个合理的检定周期,有的可以超过规程规定的时间,但要做好判定。对于数据要求不高,只起一般监视作用的低值易耗的计量器具可以规定只作首次检定,损坏后更换。
在企业计量管理中,检定周期的确定要形成文件。
海狼 发表于 2009-8-1 23:24:08 | 显示全部楼层
5# zhoujidai

计量法滞后了,毕竟这是80年代颁布的法律。
许多属于强检范畴的计量器具,因为没有检定规程,是没法做检定的,因为检定必须得有依据的相关检定规程,如交通交警部门检查超限使用的便携式轴重仪,就没有检定规程,只能依据校准规范做校准(校准规范还是今年才颁布的呢)。至于非强检计量器具,可以做检定也可以做校准,一般只要有相关检定规程的,一般计量所都习惯出检定证书,除非是企业要求做校准。
handsomeman 发表于 2009-8-2 10: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要给出结论
校准证书中要有不确定度的说明
风吹石 发表于 2009-8-2 11: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去,只要是法定的计量机构,不管是省市的还是军工的,都可以出检定证书(我们在通过CNAS认可之前就没有出过校准证书)。但现在不同了,国家有了行政许可法,检定证书只能在自己授权的范围内出,超过许可范围的,只能出校准证书。企业习惯了检定证书,因为其有结论,有有效期,不像校准证书,回来还要做确认是否可以使用和再校准的时间间隔,多了一层管理自然也就多了麻烦。但校准毕竟是适应市场的发展方向,是大势所趋,企业的人员应该学会接受和运用。不管是检定还是校准,都是为企业服务的,是企业自己的需要,不是上面的强求。
szhlm 发表于 2009-8-2 11: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verification)
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检定是量值传递式溯源的一种方式。
检定范围主要指《中华人民工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检定必须依据计量检定规程。检定必须给出计量器具合格与否的判定。检定应按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执行。

校准(calibration)
是指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器具示值与对应的计量标准复现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校准是量值传递溯源的一种方式。
校准范围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规定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校准依据应当优先选择国家校准规范,没有国家校准规范可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或相关产品标准,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编制校准技术条件,再经技术机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校准只给出与其示值偏离数据或曲线,但不必判定仪器合格与否。校准也应有校准周期。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09-8-2 15:5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和校准的相同之处:
①都是为了实现量值溯源的目的,都是量值溯源的一种方式。
②都是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周期)进行的。
③都是与高等级测量设备(包括测量标准)体现的量值进行比较得到测量结果。
检定和校准的不同之处:
①检定是法律规定的,必须依法进行,校准是企业自愿的,按企业量值溯源需要进行。
②检定是依据国家检定规程进行的,检定规程是国家统一制定的。校准是依据校准规范进行的,校准规范可以是国家统一制定的,也可以是企业根据实际测量要求,自行制定的。
③检定是针对计量器具的,校准是针对测量设备的,计量器具只是测量设备的一种。
④检定周期不能大于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期长,校准周期的长短完全是按使用情况和测量设备的稳定性情况确定的,期长可以小于检定周期,也可以大于检定周期,甚至是无限长(终生只校准一次)。
⑤执行人员,检定人员比校准人员有更高的能力和资质认可要求。
⑥使用的测量设备,检定必须使用计量标准(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企事业最高计量标准),校准可以使用计量标准,也可以使用高等级其他测量设备,使用的测量设备只要满足溯源性要求即可。
⑦检定是“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状况,检定结论是合格与否。校准是对测量设备“赋值”,校准的结果是具体测量数据。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6-17 04:0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