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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 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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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l 发表于 2009-10-4 09: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量值溯源,上一级是不是一定要政府计量技术机构?
jlsts 发表于 2009-10-4 11:5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向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溯源,可以得到广泛认可,尤其是得到CNAS认可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
向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溯源,得到广泛认可,合理合法,但涉外机构有时还需要该机构得到CNAS认可才行,这样的情况比较少。
向得到CNAS认可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溯源,某些场合会得到认可,但不符合计量法,政府部门不一定认可。
向什么都没有的机构或组织溯源,有时也有点用,只要它能溯源到国家基准、你自己认可,在社会上认可度很低。
向打酱油的人溯源,估计也就你们之间认可,但有时也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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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石 发表于 2009-10-4 16: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量传才有法律上的要求,溯源只是一种技术保证,不一定非要找法定机构,2#分析的已经很中国(特色)了。
zhoujidai 发表于 2009-10-4 16: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国,量值溯源,不一定非要政府计量技术机构,只要溯源的标准是建了标的,并取得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溯源就具有合法性。如果政府计量技术机构标准没有建标,向其溯源也是不合法的。
对于溯源标准没有建标,但是检定合格的,向其溯源也能够溯源到计量基准(计量单位的源头),但往往得不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对于现在向取得CNAS认可的机构溯源,能够得到社会广泛的认可。如果取得CNAS认可的机构没有取得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授权开展对外检定/校准,是不具有合法(计量法)溯源性的。
xqbljc 发表于 2009-10-4 17:5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量值溯源问题,我个人认为上一级应该可以不是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但是又有多少企业和事业单位不是向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溯源的呢!即使政府计量技术机构标准没有建标,许多单位不也在向其溯源吗。这其中应该说还是有“潜规则”的。盼望新的计量法能够解决此类问题。
1# djl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09-10-4 18: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量值溯源,上一级是不是一定要政府计量技术机构?
djl 发表于 2009-10-4 09:09

量值溯源的上一级机构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资质和能力,两者缺一不可。
  资质就是指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政府计量技术机构是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一种,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不一定就是政府计量技术机构,政府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也是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向这两种机构中的一个送检就是向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溯源。取得CNAS认可的机构没有取得政府技术监督部门的授权开展对外检定/校准的,仍然不属于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其溯源结果得不到社会的公认。
  能力就是该计量技术机构必须有能力实现你送检的测量设备(计量标准、工作计量器具和其它测量设备)的溯源,其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和准确度应该满足溯源的要求。如果不能满足你的溯源要求,哪怕是当地最权威的计量技术机构,你也不能向该机构送检。
随风飘扬 发表于 2009-10-4 18: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向什么机构溯源合法,根据行业的不同而不同。如果某技术机构即通过CNAS、DILAC,又通过军用实验室认可,又取得国家行政许可,溯源到该机构在哪一行可能都认可。若通过了后两个实验室认可,可能只能在相关行业认可,若通过CNAS认可,并取得国家行政许可,在很多行业也认可,若只通过CNAS认可,未取得行政许可,政府部门检查时会有麻烦。
风吹石 发表于 2009-10-4 18: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6# 规矩湾锦苑
规矩湾在这里论述的应该是量传而不是溯源。溯源就是计量标准的使用者自发自主的行为,只要保证量值和单位能够追溯到国家基准就行了。
当然在我国,所谓的溯源跟量传其实是一致的。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09-10-4 20: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09-10-4 20:44 编辑

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有很多差异,最大的差异是起始点,量值传递的起始点是国家基准,量值溯源的起点是被测参数的测量的要求。
但是它们也有共性,最大的共性是实现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实现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就是计量活动。计量活动的特性就包括了“社会性”和“法制性”。因此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无论它们的方法可以怎样千差万别,量值溯源可以怎样自主决定,却都具备有社会性和法制性。
无论你建标还是不建标,无论你自己校还是外送,用来自校的标准器或者高等级计量器具应该送有能力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其它外送校准的计量器具当然也应该送法律认可了的可以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的技术机构。这样,你的量值溯源结果才能被社会所承认,才能被法律所认可。这就是社会性和法制性的共性决定了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在这方面管理的共性,这也是量值溯源独立自主进行的法制管理底线。
jlsts 发表于 2009-10-5 08: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2楼“向得到CNAS认可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溯源,某些场合会得到认可,但不符合计量法,政府部门不一定认可。”应改为“向得到CNAS认可的非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溯源,某些场合会得到认可,但不符合计量法,政府部门不一定认可。”
计量单位 发表于 2009-10-10 12:3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溯源的标准是建了标的,并取得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向其溯源就具有合法性。
xqbljc 发表于 2009-10-10 12: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11# 计量单位 应该还有个地域性问题。
hyjls 发表于 2009-10-10 14:5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不是的!!!!
august 发表于 2009-10-10 14:5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量传才有法律上的要求,溯源只是一种技术保证,不一定非要找法定机构
  溯源是自由选择的!
王鹏 发表于 2010-5-31 11: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他也溯源到计量基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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