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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真空] 精度等级怎样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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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发表于 2009-12-8 12: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企业送来两块德国产的压力表,(0~1)MPa、(0~1.6)MPa;单位内圈是MPa外圈是bar,没标明精度等级;怎样区分它的精度等级?
津津 发表于 2009-12-8 16: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JB/T 5528-2005 压力表标度及分划   进行准确度等级的划分
aiping2100 发表于 2009-12-8 21: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本机械行业的行业标准,国标和检定规程上都没有提到如何定级,
但压力表国标GBT 1226-2001一般压力表,中有这样一句话:
4.3.3 仪表的标度、标度分划及最小分格值应符合JB/T 5528中的有关规定。

支持楼上的说法.
zhoujidai 发表于 2009-12-8 21:3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houjidai 于 2009-12-8 21:40 编辑

我认为作为工作用压力表,可以比照我国生产的压力表,依据最小分度值,量程,表盘直径等来确定准确度等级,即同类型的压力表我国的等级是什么就按照什么等级进行检定/校准。
再简单点,可以按照Y-100的定成1.6级,Y-60、Y-40的定成2.5级。个人观点,供参考。
嘻嘻哈哈 发表于 2009-12-9 08:2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好像不注明的就是4.0级的,外国的不知道.
wanghuawh2010 发表于 2009-12-11 14: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遇到这种情况一般是按他的分度盘以及表面大小老确定,如果他的分度盘和国内的分度盘差不多,而且表面大小也一样的基本就和这个等级差不多了。不一样的就是表面大小介于Y-100和Y-60之间的我们都定位为2.5级
一凡 发表于 2009-12-12 20:5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赞成4#的观点,我单位也是这样处理的。
sunjm 发表于 2009-12-16 14: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法规定进口计量器具必须取得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可销售,实际等于白说,没有执行的。
yzjl3420646 发表于 2009-12-16 15:58:47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没标注准确度等级的,直接换了吧。送检的时候也直接就判外观不合格了。这种跟着设备来的表根本就是“走私”来的,没备案
dbhlong 发表于 2009-12-17 08:4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没标注准确度等级的,直接换了吧。送检的时候也直接就判外观不合格了。这种跟着设备来的表根本就是“走 ...
yzjl3420646 发表于 2009-12-16 15:58
不能那么说,其实只要想想我们计量检定或校准的目的就知,除了经济利益还有个服务关系。
周工 发表于 2009-12-17 08:5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外压力表1.0级的居多
hahayixiao 发表于 2009-12-17 22: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bar念“巴”,是1948年国际计量大会通过的压力单位,西欧国家通用,1bar=0.1MPa
yzjl3420646 发表于 2009-12-18 08: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dbhlong


    可是这样的计量器具根本就是违反了《计量法》
     第十六条 进口的计量器具,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销售。

     第十条 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按照检定规程,这表如何都是不合格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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