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是厦门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置的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单位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事业单位,属于社会公益性科研技术机构。
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的前身为厦门市计量标准站,于1962年改名厦门市科学研究所,几经演变,1977年迁址共和路1号,1979年易名厦门市计量所,1996年经厦门市编委批准,改名为厦门市计量测试所,2009年11月经厦门市编委批准,更名为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现有实验室用房3360m2。其中有20℃±2℃的恒温恒湿实验场地170m2,20℃±5℃准恒温实验场地2260m2。所级领导有所长、副所长和总工程师,由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任命。下设有长度室、热工一室、热工二室、电学一室、电学二室、力学一室、力学二室和理化室等八个专业实验室和办公室、技术业务室、质量保证室等三个职能科室。全所现有职工 35 名,其中高级技术职称者5名,中级技术职称者18名,初级技术职称者7名。持证检定/校准员28名,其中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检定/校准经历的21名。现有仪器设备原值740多万元,大中型设备42台套,用于测量的标准仪器设备200余台套,辅助设备160余台套。建有58项社会公用标准,测量设备定期维护和溯源检定,其能力符合实验室开展现有样品的检定/校准的资源配置的要求。
主要职责:
负责建立厦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溯源),保证厦门市量值的统一;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它检定、校准、检测任务;起草技术规范,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