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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关于检定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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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qbljc 发表于 2010-9-3 11: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谈到使用中检验“通常是由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计划,由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实施”,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周期内的计量器具在使用者手中,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从未提出什么计划,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或授权计量技术机构也从未实施什么检验,但他们都不存在失职问题,因为使用中检验本来就不是他们的事情。
      本人多次参加国家局在北戴河举办的规程宣贯会,在会上,明确提到只对规程中的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内容进行宣贯,从未对使用中检验有所涉及,因为参会人员基本都是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人员。
     “检定规程是法制管理文件”的说法应该讲并不严格到位,检定规程应该是法规性质的技术文件,它不仅是“指导相关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和计量执法机构的文件”,也是指导所有从事计量检定工作的技术依据文件,这包括使用者自己进行的使用中检验。关于“使用中检验执行的最大允许误差是首次检定或后续检定中最大允许误差的两倍”。更是让人不好理解,难道规程自己会跟自己过不去,在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实行不一样的技术指标,所以这只能是凭空想象的事情。
      楼上对使用中检验几乎给予了计量性能是否持续符合法定要求的全部功能,对于使用中检验可以防止超检定周期,其内容包括检查检定标记或检定证书是否有效、铅封是否完好等等,本人可以接受并理解,但是如果大家仔细看一下规程,很清楚的可以看到,在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方面的项目基本上都是不检验的,既然这些计量性能根本不进行检验,那么如何防止不合格、防止作弊的计量器具的使用,保证计量性能符合规定要求呢?!所以对规程中“使用中检验”的功能确有夸大其辞的嫌疑。
aiyachang 发表于 2010-9-3 15: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周期一般都是有规定的吧。
ZJZSXXM 发表于 2010-9-6 10: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制检定周期最长是一年吧
ksjlszlb 发表于 2010-9-7 14: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davidow


    法制检定必须按照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执行
    客户提出的委托检定则周期可以自定,但是延长周期原则上必须得有相关佐证
梁笑笑 发表于 2010-9-20 14: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看来这些人都是不知情的人呀...所谓检定就是必需要达到国家或国际标准,检定的一般是关系到公众利益的,国家安全,等必需要强制受法律约束的,另一个就是校准,这里就有很大的区别了,校准它只是溯源的一部分,它可有可无,没有界限,这个器具可用只是要参照校准结果而已,所以呢现在好多计量单位,出具校准报告的多......
ericwong 发表于 2011-5-7 10:59:1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我根据量具的使用状况定了延长了检定的周期,结果客户审核问我依据,我拿不出。请各位高手给出延长的依据应该是什么
realmore 发表于 2011-5-9 10: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制检定按照检定规程给出。非强制检定,个人感觉等同于校准,那校准属于自发行为,不具法律效益。
lzhbiao 发表于 2011-5-10 19: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周期按照检定规程执行,但企业对不重要的计量器具也可以延长。
liphking 发表于 2011-12-14 15: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周期和校准周期还不一样啊,。。。学习了
冰水鱼 发表于 2011-12-15 09:5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制检定按照检定规程给出。非强制检定,个人感觉等同于校准,那校准属于自发行为,不具法律效益。

同意这种说法
mqc05 发表于 2011-12-15 18: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其实是具有强烈的政府管理色彩的,所以强调周期和按规程办事,趋势是慢慢趋于强检。

校准,是企业自愿行为,通过第三方或企业内部进行,但是第三方和内部建标要受管制,否则也会乱套。

检测,完全是测试行为,只给特性,没有溯源功能。
mqc05 发表于 2011-12-15 18: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下,强检周期为强制,校准周期企业自主定,检测无周期。
云字远 发表于 2011-12-20 09: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制检点的规定周期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其他非强检的仪器,应该根据企业实际使用的情况自行订立,这样会比较靠谱。
rilytree 发表于 2012-1-16 15:42: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楼主: 规范的仪器都是在型式评价过程中确定检定周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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