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计量测试所是泸州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设置,隶属于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依法承担泸州地区量值传递和溯源的工作,确保量值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为实施全市计量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保证;研究和建立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执行国家强制检定和计量器具检定任务;承担政府和主管部门安排的计量检测任务。同时是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申报入册机构。经该所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校准和检测出具的公证数据具有第三方公正的法律效力。 长期以来,泸州市计量测试所逐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体系,建立了一批具有较先进水平的计量标准,包括长度、温度、力学、电磁、无线电、时间频率、光学、化学、电离辐射在内的九大类44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其中最高计量标准35项,隶属标准9项,开展计量检定/校准项目70项,商品量净含量检测3项。在生产领域主要提供涉及温度、压力、流量、长度、电学、测力等项目的计量检定工作,从而保证生产企业的量值准确可靠,提高产品质量;在流通贸易领域主要提供涉及加油机、加气机、出租车计价器、车速里程表、各类动(静)态衡器、地中衡等方面的强制检定及定量包装商品检测等工作,促进公平贸易,保证贸易双方的利益;在涉及民生方面,主要开展了电能表、水表、气表、电子秤、眼镜制配、心脑电图机、X照光机、B超等项目的检定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并且承担各级政府的监督检查、社会各界及个人的检测及检定员培训等工作。 泸州市计量测试所现有职工29人(在编16人、聘用11人),离退休职工12人(离休干部3人)。其中本科学历10人,大专学历12人;工程师7人,助理工程师11人,标准器和机构考评员8人,技术人员占全所在职职工人数的84%。所内设三个检定室、一个综合办公室和一个计量稽查队。检测一室开展测力、加油机、加气机、气表、水表、眼镜、衡器、压力、长度等项目:检测二室开展天平、砝码、定量包装、电学、化学、温度、出租车计价器、医疗器械、电能表等项目;检测三室主要开展机动车车速里程表的检定工作。 泸州市计量测试所现有固定资产221万元,拥有各类计量检测设备270台套,办公场地和实验室有2000多平方米,固定资产500多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