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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9年注销
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93号令),因撤回、撤销、吊销生产许可证或其他法定情形,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注销了577家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特此公告。
附件:2009年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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