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取消了原规则中关于采用国际建议是的书写格式的要求。修订后的规则只要求对规程采用国际建议的程度给予说明,而此要求已在“引言”一章中进行了阐明。
2.引用文献
原规则中对本章节“引用文献”的含义没有明确界定,给使用者造成一定的困惑。本次修订明确了其含义为:只有那些在使用规程中必不可少的、如不引用规程则无法实施的文件,为“引用文献”。这就要求引用文件中的具体条款或特定内容被所起草的规程所使用,是此规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以往的一些使用者,常常将起草规程过程中遵循的一些导则或规则的文件,作为“引用文献”而列入本章中,显然是不正确的。在此规则修订版发布实施后,应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
3.
术语和计量单位
原规则对此章节中“术语”的要求过于简单,常常让使用者无所适从。本次修订细化了具体要求,对术语在形式和内容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便于使用者操作执行,也使规程的使用者更加易于对规程条款的理解和实施。
4.
计量器具控制
取消了原规则中此章节有关定型鉴定和样机试验的内容,并加注说明:今后规程将不再涉及型式评价的内容,有关内容应按JJG1015《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和JJG1016《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编写导则》的要求独立编写相应的技术规范。
同时取消了原规则中“定型鉴定或样机试验”这一章节。
5.
检定条件
原规则本章节的内容过于笼统,实质上没有对检定条件提出具体要求。本次修订将检定条件要求具体化,并要求计量标准装置为由各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并已获得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
6. 引用
在原规则中此章节的基础上,增加举例说明部分,使使用者便于理解。
7. 引用其他文献
取消了原规则本章节中有关“篇幅不要过长,若篇幅过长可放入附录”的内容,增加了“若引用的内容篇幅不长时,可根据需要,将其内容放人正文”的内容。其目的是为了让规程使用者一目了然,不必查找其他文件,便于规程实施。
8.附录
增加了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的内页格式,对其内页信息做了详细规定,力求达到统一及规范化。
由于这个规范是基础规范,因此对于今后的计量检定意义巨大,为了更好地将这个标准修改好,特开此帖,希望大家多提自己对于目前规程中相关内容设置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