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体系] 跨区域送检行吗?

  [复制链接]
dbhlong 发表于 2010-6-3 11: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计量法可以就近、就地、经济合理,安排计量仪器的检定或校准;那么计量标准跨区域送检行吗?
hupeizhong 发表于 2010-6-3 11:3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可以,具体情况要结合当地的规定了
YXQ 发表于 2010-6-3 11:4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标准器溯源,当地无此项目检测能力,,就近无法解决,不跨怎么办?如果当地计量技术管理能主动把送检的问题管起来,既方便客户,又能实施监督管理,不知如何?
xqbljc 发表于 2010-6-3 11: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标准跨区域送检没有绝对的行和绝对的不行之分。
     例如在本区域送检,只要检定单位有资质、人员、设备......,肯定没有问题,但是跨区域送检,只要检定单位也有资质、人员、设备......,应该也没有什么问题的,因为这样的例子或情况是很多的,也没见到考核、认证、检查部门提出什么能够摆到桌面上的疑义。就近、就地是计量法的要求,经济合理也是按计量法的要求啊。
     只要当地计量技术机构不单纯从创收角度对待问题,受检单位的送检区域问题就宽松多了。
     记得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许多地、市计量技术机构将送检的计量器具往省级推,理由是这些低准确度的计量器具我们已经不开展检定了,我们只开展相对准确度高的计量器具检定,其实真正的原因当时没有创收任务罢了。
无奈 发表于 2010-6-3 11: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特烦按区域送检,这不我的量块可算要回来了,打电话不是解决不了,就是给个关机的电话

我们自己可以直接送中国计量院,非被地方县城缠着送市里,哪里电话都没人接,有时还是我们单位自己的车自己人把东西送市里,关键钱还要给他们2家分掉,不麻烦么?关键还有有没有技术啊?
 楼主| dbhlong 发表于 2010-6-3 13:3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bhlong 于 2010-6-3 13:46 编辑

各位说的都有道理,与法与理都不违背;资质问题是必须的,在此不谈,如果超出了当地政府计量的量传标准范围,总该完全按就近、经济来操作吧?但也要招来非议,或干脆指定下次一定要送某某法定机构检定,否则不予承认。这就是某些计量标准复查、审核技术权威的要求。熟不知是代表计量行政部门还是个人行为?换言之,如果能组织起来,把管辖的超范围标准统一管理,一并送高一级计量技术部门检定,费用合理当然也会得到认可。总不能以管代审,以此设限不让人过关吧。
吉利阿友 发表于 2010-6-3 13:4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资质符合,跨区送检,与相关文件没有什么冲突的地方了。

现在的关键是,经济利益搅在里头了。可以在省内的机构,比如说送到省一级的,问题不会很大了。如果是送到相邻的地市一级的  同级资质的单位,估计建标是会有风险的。
xqbljc 发表于 2010-6-3 14: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有跨区域送检问题,必然也就有跨区域出检问题;
      我省某企业生产的出口计量器具,外商要求由法定计量机构出具校准证书(明确表示不要检定证书),我们做了此项工作,外商非常满意;
      现在外商又在我们的临省安排了同样的计量器具生产,并指名由生产厂家联系我们出检。考虑到与临省法定计量机构的关系,建议他们联系其所在省的法定计量机构出检,但联系后人家答复工作太忙、路途太远(比我们还远),表示没时间出检(估计与收费太少有关)。所以我们今年两次到临省某企业进行出口计量器具的出检,既保证了出口计量器具的质量,也没有耽误集装箱的装运期,生产厂家和外商都非常满意。
      所以如果过分强调所谓的检/校区域问题,我们和临省的法定计量机构相互踢皮球,那受损的将是生产厂家和外商的利益,当然作为法定计量机构的名声也不会好到那里去。
zhoujidai 发表于 2010-6-3 15: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计量法的规定看,跨区域送检没有问题。我国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企业依法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只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违法,国家就不会不干预,同样计量器具的管理不违反计量法的规定就是合法的。
现在有些地方实行地方保护主义,颁布了一些地方规定要求企业必须送当地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其做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楼主| dbhlong 发表于 2010-6-3 15: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我说的主要是是计量标准检定问题。
YXQ 发表于 2010-6-3 15:5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dbhlong


    送检产生的证书以外的费用,如果一次送检多家的计量器具,均摊下来比自己一家单独送应该省一些;现场也一样,不要一家一家地去做,时间上尽量安排紧凑一些,少呆一天,费用就相对减少了。不知这个算法可否。
    至于评审中非要某机构证书的现象,现实中是存在的。那是私心作祟,可能评审员就是这个某机构的人,往回捞任务也是情理之中,不过做法有点霸道。并有乘人之危的嫌疑。
xqbljc 发表于 2010-6-3 16: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qbljc 于 2010-6-3 16:26 编辑

现实情况中计量标准的主标准器跨区域送检的事情也是客观存在的,比如讲送到中测院的情况,那些考核、认证、检查的人员也没有或也不敢提出什么疑义。
     再比如讲山东属于华东地区,从大区讲应该归上海,但如果不送上海,而送北京国家计量院或成都中测院难道就不行了?!
GZJL_RGS 发表于 2010-6-3 20:5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可以。好多标准要向上溯源,当地没有资质,只能送中测院院或中国计量院了
fuffn 发表于 2010-6-4 11: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uffn 于 2010-6-4 11:56 编辑

也不能说可以随意跨区域送检。

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因此,对强检计量器具送检,是不能随意跨区域进行的。我单位就曾有一计量标准器因省院不能检送到外省检而通不过计量标准考核,理由就是那个外省省院不是我们省局指定的,我们省局是要求我们送国家院检。
王鹏 发表于 2010-6-4 17:3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标准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到什么地方去检定是有规定的。应该送到你的授权机关指定的技术机构去检定,如当地最高(省级)技术机构鉴定不了,那肯定要送国家级或大区级技术机构去检定,那也是允许的。
jzhou 发表于 2010-6-4 17: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校准可以,检定不可以
礼匪 发表于 2010-6-4 19: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讨论来讨论去最后都是扯上钱,真TMD烦
lzqliu 发表于 2010-6-7 10:3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行的,现在计量检定收费太高,增加了企业的成本。
 楼主| dbhlong 发表于 2010-6-7 11: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lzqliu 不一定,还是要根据当地的实际。
张艳 发表于 2010-6-7 18: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计量标准,应该是划入强检的范畴,那么就应该定点。要看上级计量部门给你划定的定点送检单位,一般还是就近的。如果你的区域内有这个检定能力,但却离你较远,最好跟上级计量部门协商好,送到离你单位近的但需跨区域的单位送检。如果不协商好,恐怕以后工作上与上级部门打交道时会小有麻烦。
新人找规程 发表于 2010-6-7 20: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跨区肯定可以的了,只要出具的证书是有效的,且有据可查,那就肯定可行的。要不然,那些本地区不能检定的标准器具,其不是都不用检了
cxymql 发表于 2010-6-9 08: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时候计量所的标准都是送北京中国计量院检的,那已经是很明显的表明可以跨区来检了嘛:)
吉海云 发表于 2010-6-9 11:4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想着哪里便宜就想送哪里,费用是关键
吉海云 发表于 2010-6-9 11: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代送的器具更是这样的,关系到收入问题。
如果费用没有任何伸缩性的话,我想,没人会找那个麻烦。
cqrclbq 发表于 2010-6-9 16: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的,还是要征得当地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当地没有检测能力的才送出去检,费用嘛可以和当地的技术机构协商噻,不属于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随便你送哪里都没人管你。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5-27 04:5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