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体系] 如果换工作单位,原来的检定员证是否还有用?

[复制链接]
64877568 发表于 2010-6-25 08: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换工作单位,原来的检定员证是否还有用,如果要更正单位名称,要到哪里去换,是原发证机关吗?程序什么走?
王鹏 发表于 2010-6-25 08:5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是技术机构的检定员证,你调离本单位时,检定员证是要收回的,也就是说证件作废了。
如果你是企业的检定员,那看你的发证机关是那个,如果没超出他的管辖范围,应该可以更改企业名称的,如你的证件是化工厅发证,如果你的新工作单位还是化工厅所属的化工企业,应该还是有效的,如你转到机械方面去了,应该就无效了。
王鹏 发表于 2010-6-25 08:59:02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的检定证书的管理我也不知,以上只是我自己的看法。
 楼主| 64877568 发表于 2010-6-25 09:0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企业的检定员,证是省计量院颁发的.
geniusxu 发表于 2010-6-25 11: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可以用的
雷小兵 发表于 2010-6-26 12: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员证是计量监督局发的,是全国通用的,就是更换单位也是可以用,只要没过期就行。
chenyg_cyg 发表于 2010-6-26 14: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你的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没有把的检定员证没收,只是给你本人复印件吗?
 楼主| 64877568 发表于 2010-6-26 15: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chenyg_cyg


当初公司对培训这块没这样的规定,好像现在是要放人力资源部了.哈哈
xqbljc 发表于 2010-6-26 19: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64877568


    省计量院没有权利、资格和义务颁发检定员证,这应该属于计量行政管理的范畴。
风吹石 发表于 2010-6-27 11: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检定员证跟会计证等是不同的,仅仅是一个上岗的资质证明,单位出的培训费,让你取证,如果调离是应该收回的。收回和失效对个人来说应该是一个概念。
雷小兵 发表于 2010-6-27 12:4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人离开了,单位留着证书也没有用,我们公司是在培训前签了合同的,你花了多少钱,你就要在公司工作多久,证书自己留原本,如果你要离开,那将按工作时间来算你应该还多少钱给公司,账算清就可以走人。
 楼主| 64877568 发表于 2010-6-27 15: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考证是省院靠的呀,证也也是省院发的。9楼说 省计量院没有权利、资格和义务颁发检定员证,我就纳闷了。我也和11楼一样培训的时候跟公司签过协议的,要为公司服务几年,中途离职的话要赔公司当初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工资+住宿费。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0-6-27 20:5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0-6-27 21:03 编辑

  大学毕业证是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发给你的学业能力的证明,而用人单位是不是聘任你担任技术干部的岗位工作是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权力。给你发了聘书或者上岗证,你就具备了在该单位从事技术工作的资格。该单位分配你从事其他工作,你仍然没有资格在该用人单位从事技术工作。用人单位拒绝聘任你时,你连该单位的普通员工也不是。但是用人单位没有权力没收你的毕业证。你可以用这个毕业证接受另一个单位的聘任。
  同样,政府计量主管部门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类似于大学毕业证,是能力的证明,表示你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具备了从事该项计量检定工作的能力。用人单位聘任你从事该项检定工作,发给你该项检定工作的上岗证,你就在该单位具备了该项检定工作的资格,不聘你,你的这个证仅仅表示你有该项检定能力而已,你在该单位仍然没有从事检定工作的资格。因此用人单位有权力决定聘不聘你,没有权力没收你的能力证明。那个能力证明是政府主管部门发给你的,不是他们发的(当然,如果单位出了培训考核费,并在事前双方有约定的例外)。你可以用这个检定员证在另一个用人单位证明你的能力,接受他们的招聘审核。
  由于国家的计量检定实行了区域性管理,检定员证一般只能证明其在发证机关辖区范围内具备检定能力。国家质检总局和劳动人事部发的检定能力证明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而大学毕业证一般可在全国范围内证明你具备学力。
  当前,我国大多数用人单位对于计量检定员证等这种专业能力证明,和在本单位从事专业工作资格的确认还没有明晰化,似乎取得了政府主管部门发的证就是本单位的上岗证了,应该说这是不妥当的,不科学的。取得了政府主管部门发的检定员证,用人单位仍然有权安排他从事其他工作,拒聘其从事计量检定工作。但是没有取得检定员证的,用人单位是绝不能聘任他从事计量检定工作的。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0-6-27 21: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考证是省院靠的呀,证也也是省院发的。9楼说 省计量院没有权利、资格和义务颁发检定员证,我就纳闷了。我 ...
64877568 发表于 2010-6-27 15:26



    9楼说的对,的确技术机构没有资格颁发检定员证。无论是省级计量院所还是高于省级计量院所的技术机构可以对计量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新标准、新规程宣贯,但是没有资格颁发检定员证和换发检定员证。颁发和换发计量检定员证的部门只能是政府计量主管部门。除非该技术机构培训时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代为颁发检定员证,并在政府计量主管部门备案。就像学历的毕业证一样,必须是国家教育部门颁发的才有效,或者是得到了国家教育部门批准由学校代为颁发,并在国家教育部门备案。
YXQ 发表于 2010-6-28 06:3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风吹石


    同意观点!还有就是到新单位后,如果遇见计量行政管理审核,拿出个非本单位取得的检定员证就会有冒用之嫌(除非所到单位的性质一样)。检定员证与服务单位的授权范围合用才生效,仅一个证也就仅仅说明可能参与过这项工作。
xnday365 发表于 2010-6-28 09: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外企工作,现在刚换了一家企业,还是在同一个省,但是以前企业的检定员证我还是拿了出来,因为以前工作还是比较努力,算是一种奖励吧!现在我还在用。
bolag 发表于 2010-6-28 09: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员证是计量监督局发的,是一种资质证书,不会因为你换单位而不能用的。
INTEL 发表于 2010-6-28 09:2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64877568


    说了半天,估计楼主还没清楚,现在地方的计量院所都是归地方的计量行政管理部门管的,也就是一家的人了,所以很多人就把计量院所和计量行政部门(也就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当成一个单位了,所以楼主说的在省计量院考的证,实际是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省计量院培训和考试,证是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你看看你的证就知道了。
xqbljc 发表于 2010-6-28 09:5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INTEL


    你讲的情况基本是对的。这就是说地方的计量院、所是地方的计量行政管理部门的二级单位,地方的计量行政管理部门是地方的计量院、所的主管部门。检定员证一般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省属单位或省计量院的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
 楼主| 64877568 发表于 2010-6-28 13: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INTEL

哈哈,如你所説,主管部门是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我把他们和省计量院当成同个单位了。
zhouyinfu 发表于 2010-6-28 19:2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常州,由质监局发的企业的计量检定员证上大多有所在单位名称。
DYF1998 发表于 2010-6-29 21:48:32 | 显示全部楼层
省院发的证不是检定员证,应该是技术监督局发的证才可用
daojianxiu 发表于 2010-6-29 21:5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直接去问问发证的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的人就知道了,那个是权威
sony 发表于 2010-6-30 16: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个问题,还真的要去问问总局的人了。现行的法规和条例好像都没有写这些解释。
ntjlsdyy 发表于 2010-6-30 17: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员证是证明你个人的技术水平,和你在哪个单位工作无关,但如果原单位出钱或者有约定的是另一回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5-6-10 11:5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