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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计量器具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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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ing 发表于 2010-7-2 21: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的计量器具管理规程中有这样一项规定:外购的计量器具必须有CMC标志或CPA标志和许可证编号(如(96)量制辽字01020125号)、出厂合格证。不知道这个规定现在还适用吗?是不是所有的合法的计量器具都可以满足这个要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0-7-3 13:5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样的计量器具能买,只要看看国家规定什么样的计量器具能卖就是了。
  对于国内产品,国家《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以销售为目的制造计量器具,……,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第六条  凡已取得制造许可证的计量器具,准予在全国销售,各部门、各地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限制。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免于申请制造许可证:
  (一)制造教学用计量器具,且在产品明显部位标注“教学用”永久性字样的:
  (二)制造家庭用衡器,且在产品明显部位标注“家庭用”永久性字样的;
    (三)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
  对于进口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第四条 凡进口或外商在中国境内销售列入本办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内的计量器具的,应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型式批准。
  第十五条  进口以销售为目的的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内的计量器具,在海关验放后,订货单位必须向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
    第十七条  订货单位应将计量行政部门对进口计量器具的检定结果报告所在地区的商检机构。检定不合格,需要向外索赔的,订货单位应及时向所在地区商检机构申请复验出证。
    第十八条  进口不以销售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按照国家关于一般进口商品检验工作的管理办法办理。
  当然购买单位就是顾客,顾客的要求始终是生产和销售者关注的焦点,作为采购单位还可以规定一些符合自身情况的其他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生产者和销售者是会尽力满足的。
吉利阿友 发表于 2010-7-15 22: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个不一定的。
《计量法》都二十好几年,早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了。
现在有些检定规程上,早就取消了量具上必须有CMC标记的提法了。
所以你们的计量器具相关的管理制度也要因时而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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