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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 《准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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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wz 发表于 2011-3-14 08: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因特殊原因超期;经校准、测试不符合校准规范、设备说明书的相关要求,但可以满足实际使用要求或可以加修正值使用的计量与测量仪器适用,填写内容与《合格》标记基本相同,这是我们公司计量与测量仪器控制程序里面对"准用"标识的定义,现在我们有一个振动台计量局的人无法计量,但我公司的使用人员只是作个模拟运输对设备性能要求不是很高,我的问题是:
1.没有经过计量校准的设备我能否贴准用标识;
2.贴准用标识我要做什么工作;
3.内外审时能否过关;

yangfengchao 发表于 2011-3-14 09: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准用一般到不是这么规定的,它是指没有国家校准规范的测量设备。你们程序规定的这应叫限制使用。
内审时你可以说没有校准规范可以贴准用标识。
路云 发表于 2011-3-23 06:3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楼上所述,“准用”通常是指没有现行有效的检定规程(包括国家的和行业的)的测量器具或设备。对于有国家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测量器具,检定合格的贴“合格”彩标,不合格的贴“禁用”彩标。如果只是对需要使用的部分参数或量程检定合格,则应张贴“限用”彩标。如果是校准,则应对校准结果进行计量验证,确认其能满足使用有求,仍然可以张贴“合格”彩标。但这种操作的前提是需要有国家或行业《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作为依据。如果国家或行业没有校准规范,可以自编校准规范,经评审后按企业标准的流程批准实施,校准后可张贴“准用”彩标。
黄连木 发表于 2011-3-24 10: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解释得很好............
路云 发表于 2011-3-26 07: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贴“限用”彩标必须同时张贴“限用范围”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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