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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零售商品核称法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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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g1399 发表于 2011-6-11 13: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零售商品经销者与计量监督人员可以进行核称商品的三种方法没看懂。还有对商品的负偏差有如何规定呢?请教高手
joycejiao 发表于 2011-6-11 16:2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开不懂这三种方法,太费解了
古浪于 发表于 2011-6-11 19: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wgg1399

看了以后头绪有点乱
山东人小石 发表于 2011-6-11 22:24:56 | 显示全部楼层
书上讲的让人费解
 楼主| wgg1399 发表于 2011-6-12 08:4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就没人回答我的问题呢
刘春燕 发表于 2011-6-12 09: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黄老师讲过,就是1.用标准砝码验证2.用标准称验证3.用两台等精度称对比验证
wruizhen 发表于 2011-6-12 09:4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题目还真的有点看不懂。不过楼上说的,还是有一定道理的。认同,顶
zhanghui6540 发表于 2011-6-12 10: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从事过市场小衡器的检定或执法工作不难理解,我可干过4、5年呀
 楼主| wgg1399 发表于 2011-6-12 21: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理解了,当时对第一条读是断开的地方不对,中文就是这样的啊,断开的地方不一样,就行另一个意思了
hzrain 发表于 2011-6-14 16:26:0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种方式,说白了,就是1.原秤重新称一称,2.拿个砝码试一试,看看秤准不,砝码的质量和核称质量是一样的。第2种方式,高精度的器具再称一称,第3种方式也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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