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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跨区域传递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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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zp 发表于 2011-7-25 21: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理的中国特色早该废除了,期待新计量法
szcatciliu 发表于 2011-7-26 08:2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资深论坛师,我想求教下关于计量标准跨区域传递是否有效



             我们机构在山西,如果一些 ...
三十七 发表于 2011-7-13 16:49



    如果是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除非获得当地计量技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否则不行!
陈信 发表于 2011-7-26 10: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法第十一条 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
wangsun 发表于 2011-7-26 13: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设立7个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分别称为华北、东北、华东、中南、华南、西南、西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分别设在北京、辽宁、上海、湖北、广东、四川、陕西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技术依托所在地省(直辖市)计量院。
大区中心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中共中央[1962]462号文件批准建立,承担跨地区量值传递及检定测试任务的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是国家级量值传递体系和科研测试基地的组成部分。
wangsun 发表于 2011-7-26 13: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标准的量值传递,应符合由高到低、经济合格、就近方便的原则。 从科学计量的角度讲,只要溯源的计量标准准确度高于需要溯源的计量标准就可以;从法制计量的角度,应该取得当地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
wangsun 发表于 2011-7-26 13: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文件可供大家参考: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规范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管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省计量院:

  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和多头量传造成的量传体系混乱,确保我省各级质监部门所建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能有效地统一本地区的量值,保障量值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我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质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六条规定,根据需要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各级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本级质监部门的技术依托,市、县一级的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应建在市、县的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省级的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应建在省计量院(加挂华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

  二、各级质监部门在新建立某一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时,应依照国家量值传递系统表来确定其应有的准确度等级,即新建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除属于最低准确度等级外,其准确度等级不能等于或高于上一级质监部门所建立的同类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计量基准)的准确度等级。

  三、根据总局《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国质检量〔2006〕223号文)规定,广东省和海南省(以下简称二省)的最高计量标准建在广东省计量院(加挂华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并负责在二省范围内进行量值传递。广东省计量院应充分发挥其大区中心在国家量传体系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并为适应新形势新需求,积极研究规划,筹建完善二省各项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并进一步带动我省整体计量检测技术水平的提高。

  四、各级计量技术机构拟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在购置设备前,应按照省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管理办法》(粤质监量〔2004〕105号)的要求,首先向上一级质监部门提出立项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各级使用本级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单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向主持考核该项标准的质监部门申请周期检定。县级质监部门建立的各项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统一由地级以上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周期检定,不能检定的,送广东省计量院检定;地级以上市质监部门建立的各项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统一由广东省计量院周期检定;广东省计量院不能检定的,报省局计量处备案后送有能力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六、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将负责检定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按强制计量器具检定管理规定建立档案并定期报送主持考核该计量标准的质监部门备案。

  七、在计量标准考核、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和证后监督检查中,要对照以上规定加强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情况的核查和监督。

    

  二○○八年九月五日
renocean 发表于 2011-7-26 22:5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标准谁考核,就应该向谁申请检定
lwj20040206 发表于 2011-7-27 08: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现在就是跨地区传递的,现湖南很多量具湖南都检不了,只有送到广东华南所、中国计量院、上海计量院等
山东人小石 发表于 2011-7-27 11: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效!只要有该单位有计量授权书就可以。因为我们这里就是这样执行的,计量器具送检有个原则,就地就近,经济合理。
hnlizl 发表于 2011-7-27 13: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检定按照国家检定系统表进行,不受行政区划和部门管辖的限制(授权证书有区域限制的除外),只要计量标准等级比你要送检的标准等级高就行。但现实中比较复杂(受利益驱动)。
一凡 发表于 2011-7-27 16:26: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穿了都是钱惹的祸
gronkjare 发表于 2011-8-1 10:4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上地域性很强  弄不好要得罪人的
长度室 发表于 2011-8-2 13:4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feipangpang


部门、企事业单位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属于强制检定的范畴,但次级计量标准则不属于。
记得要忘记 发表于 2011-8-21 21: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效,就近原则只是个原则,没有说是必须就近。
宁波哈哈 发表于 2011-8-24 10: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嗯,谢谢资深量友们了!


那么我是山西某公司的,那我们的一些标准送检西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是否有效呢 ...
三十七 发表于 2011-7-14 09:38



    送所在的大区域机构是可以的,关系应该固定下来,不要今年这里,明年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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