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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度/平直度] 直角尺检查仪已经由规程转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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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qbljc 发表于 2011-8-26 19: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gfjl.org/viewthread.php?tid=154870&highlight=这里上传的JJG243-1993《直角尺检定仪》规程已经废止,新替代的是JJF1140-2006《直角尺检查仪》校准规范
     我们知道直角尺检查仪是直角尺检定装置的主标准器,按照某些规定,属于强制检定的范畴,但是依据规范应该不能出具检定证书吧,该如何解释这种实际情况呢???某些所谓的规定该如何落实呢???我希望动辄强制检定如何如何的量友能够给出合理的解释。
moreface 发表于 2011-8-26 23: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标的主标准器都是强制检定的。
如果不是建标的主标准器,它就不是强检的。

至于说校准规范,那是肯定不能开检定证书了。
而当直角尺检查仪是建标的主标准器时,那也只能开具校准证书,证明它的溯源性。主不过这个校准证书必须定期定点地由法定的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进行校准。。。
 楼主| xqbljc 发表于 2011-8-29 07: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moreface


    实在没搞明白,难道强制检定扩展到强制校准了吗???
长度室 发表于 2011-8-30 00: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xqbljc


说实话,以前我也对这一点的理解存在误区,也有疑问。我想还有很多量友对此感到不解。我谈一点自己的看法,如果不对,恳请老师给予正解。
我想这是由于现行有效的《计量法》已不能满足现在计量发展的需要,而即将出台的新《计量法》还迟迟没有得到通过所致。现行有效的《计量法》是在1986年7月1日开始实施,距今已有25年时间,在这20多年时间里,计量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显然《计量法》的内容已经跟不上计量发展的脚步了。通过上次准备考试进行学习时发现,整个《计量法》中没有谈到校准的内容。相关条款如下: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四个方面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因此,《计量法》里没有校准就已经不满足现在计量发展的需要,那么对于强制检定的理解也应该从现实角度考虑。好比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都属于强制检定的范畴,这里应该理解为必须定期实现有效溯源,以保证其测量的准确性,当然有检定规程的执行检定,是校准规范的进行校准(像直角尺检查仪、粗糙度测量仪等)。那么,对于强制检定有检定规程的,不符合规程可不可以出校准,我没有肯定的答案,请老师给予讲解。(个人认为不可以,可是之前国家计量院给出的三等金属线纹尺好像是校准证书,后来停用了)
前些天有量友上传了新的《计量法》送审稿,下载下来看了一下,增加了好多内容,其中就增加了校准的内容了,但我发现了有两处看似有点矛盾的地方,也是关于计量标准的,如下:
第十六条(基、标准溯源要求)国家计量基准、国家计量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计量标准应当按照规定定期通过计量校准、计量比对等方式进行溯源。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计量检定,保证量值溯源。(这里规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要检定,只是前面用的“应当”)

第四十九条(计量器具检定制度)国家对列入《目录》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资源管理、司法鉴定、行政执法、公正评价等方面并列入《目录》实施计量检定管理的其他计量器具,实施计量检定制度。(这里还是说要检定,但是与第十六条不同的是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前加了定语列入《目录》的)      这两条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要求看似有不同的地方啊。
看来不列入《目录》的计量标准可以进行校准,不知可以这样理解不。
作为计量新人,这些是个人的一点看法,不妥之处恳请老师给予讲解。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1-8-31 00:3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楼主说的对,现在的情况似乎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的制定有点随意,该制定校准规范的制定了检定规程,该制定检定规程的却是校准规范。即便是按尚未发布的新计量法“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计量检定,保证量值溯源”,因为直角尺检查仪有可能是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也有可能执行计量检定,没有检定规程怎么行?计量检定总不能去执行校准规范吧。
  我认为:
  一、测量设备中属于计量器具范围的才涉及计量检定,因此非计量器具的测量设备应该制定校准规范。
  二、属于计量器具的测量设备,应该本着只要有检定需要的场合,就应该制定检定规程:
  ①列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的应该制定检定规程;
  ②对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外的,有可能作为计量标准装置的主标准器的也应该制定检定规程;
  ③除①②之外的计量器具制定校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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