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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2011年计量人员考核单项考试科目未达到60分的考生,请于11月15日前将补考信息以书面形式传真至考核办,报名时请注明姓名、单位、准考证号、补考科目、补考地点(北京、南京、西安、成都、武汉)。理论考试安排在12月1日,实际操作补考另行安排。如需住宿,请提前与各地考试中心负责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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