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3-5-14 14:53 编辑
回复 16# xiaoyao_yc
首先感谢老兄的耐心细致答复,我认为这真正体现了学术研究的认真态度和高贵品德。 对于按格记录、修约和给出测量结果的做法我们没有分歧,我完全赞同你的分析。我们的不同意见表现在: 1.“电四表”可不可以按电量值记录、修约和给出检定结果? 质量管理八大原则的最重要的原则是“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检定工作的顾客是测量设备的使用者,使用者用“电四表”测量的是电量值,为了方便顾客的使用,我们检定人员给自己的顾客的检定结果(示值误差)理应直接给出电量值的修正值。因此给出的检定证书是可以直接给出电量值修正值的,给出电量值的修正值应该是无可厚非的。 2.怎样简便有效地给出以电量值为单位的修正值?我给出的做法步骤是: ①按检定规程表10规定的以“格”为单位数据ε换算为以“电量值”为单位的数据θ,设被检表的量程为f 分格数为N,则:θ=εf/N,θ保留两位有效数字。以0.5级 0~100V 150格的电压表为例,θ=εf/N=0.1格×100V÷150格=0.067V。 ②将θ的两位有效数字与数字10(或100)、20、50比较,以最接近的数字确定电量值的修约间隔。本例θ=0.067V,67与50接近,取修约间隔为0.05V。 ③检定记录中的电量值按0.05V修约间隔进行记录,计算过程中应多保留一位,末位数以0.005V修约。两次测量结果 99.78V、99.68V 应修约至99.80V、99.70V,中间计算多保留一位,末位数按0.005V修约,其平均值应为99.750V;修正值=99.750V-100V=-0.250V。 ④修正值最终结果按修约间隔0.05V给出。修正值=-0.250V按修约间隔0.05V修约可得:修正值=-0.25V。 3.按检定规程规定以“格”为单位给出修正值检定结果的步骤和弊端 以“格”为单位给出修正值检定结果的步骤如下: ①查表10确定修约间隔。本案例查表10得修约间隔为0.1格。 ②以格为单位记录检定数据,记录的数据按修约间隔0.1格修约。本案例的两次测量结果149.67格和149.52格应修约至149.7格和149.5格(注:实际上任何人都没有本事估读至0.01格,所以也完全不可能记录到0.67格和0.52格)。其算术平均值为149.6格。修正值=149.6格-150格=-0.4格。 ③修正值最终结果按修约间隔0.1格给出。修正值=-0.4格。 ④电压表使用人员测量电压时,对测得的电压值进行修正时,电压值不能与“-0.4格”直接相加,必须把以格为单位的修正值换算电压值,换算办法为:(量程÷分格数)×修正值。本案例换算后的修正值=(100V÷150格)×(-0.4格)=-0.267V。 以“格”为单位给出修正值检定结果的问题所在: 但是,这个0.267V的后两位数是不可靠的,所谓的0.266667V就更是“假账真算”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测量时人们的最大能力只能估读到电压表最小分度的0.1格,0.1格代表的量值是0.067V,比0.067V更小的量值都是“天方夜谭”,不可能读到的。因此测量者如果要使用修正值-0.4格,还必须进一步将以格为单位的修正值换算成电压值以后,按修约间隔0.067V≈0.05V加以修约,修正值=-0.267V按修约间隔0.05V修约后为-0.25V。这个以电量值为单位的修正值与前面计算的修正值完全相等,丝毫不差。但是这种以格为单位的检定结果只是方便了检定员自己,而把麻烦推给了使用电压表测量的“顾客”,与“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基本原则相悖。这就是我建议检定规程对修约条款加以修订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