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温度(热电偶/热电阻/膨胀)] 玻璃温度计一定要按规程一年一检吗?

[复制链接]
木子文峰 发表于 2011-12-7 13: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为液体玻璃温度计,个人认为只要检定一次,其精度几年或许直到报废也不会变,为什么规程不规定一性检定呢?还要规定个有效期,我认为没必要的呀,请各位同行指教讨论!
礼匪 发表于 2011-12-7 15:27: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所有的计量器具,个人认为只要检定一次,其精度几年或许直到报废也不会变,为什么规程不规定一性检定呢?还要规定个有效期,我认为没必要的呀,请各位同行指教讨论!
有cc 发表于 2011-12-12 12: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液体玻璃温度计,个人认为只要检定一次,其精度几年或许直到报废也不会变,为什么规程不规定一性检定呢 ...
木子文峰 发表于 2011-12-7 13:25



    谁告诉你不会变的, 万一升温降温出现了水银挂柱的情况,示值就变化了。
GZJL_RGS 发表于 2011-12-12 16: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真如你所说,那首次检定都没必要了。可惜其示值是常变化的。
行者winner 发表于 2011-12-12 17: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我碰到一个事情,主任拿过来一个红外测温仪说是去年侧过的,数值都很好,没超差。一年就在那里放着呢,我一个同事测得超差,让重测。悲情。
mym20 发表于 2011-12-15 15: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检定规程必须一年一检的。二等的玻璃温度计两年一检
楚工 发表于 2011-12-23 10: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看稳定性
hingoh 发表于 2011-12-25 16: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规程规定了1年就1年,不然有规程都遵守那定个规程做什么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1-12-25 18: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木子文峰

  一九九一年八月六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应该规定》的第三条规定:“竹木直尺、(玻璃)体温计、液体量提只作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第四条规定了执行强制检定的机构和方法是“由制造厂所在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在计量器具出厂前实施全数量的首次强制检定;也可授权制造厂实施首次强制检定。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必须加强监督。
  我认为一般玻璃液体温度计应该比玻璃体温计结构相同,重要度其次,要求会更松一些,应该可以参照国家这个规定进行管理。不过标准液体温度计基于其准确度更高,重要性也更高,属于计量标准器具,还是应该执行周期检定。
dezhoujl 发表于 2011-12-27 08: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木子文峰


    作为计量器具,不光考虑他的使用性能,还得要考虑他的年稳定性与变化量,你自己感觉使用的恒正常,但是如果按照规程进行检定,可能已经不合格了,温度计本省就是易碎品,而且测量温度极容易发生变化!必须进行年检!
 楼主| 木子文峰 发表于 2012-1-19 00: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规矩湾锦苑


    不错的建议,谢谢
tjhqhs 发表于 2012-1-29 14:4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礼匪


    我只能这样解释,作为一个检定人员的角度,我们检定中会发现一些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这就说明年检的必效性。虽然不合格的情况不占主流,甚至有些器具直到报废仍合格。但是这情况不能说明年检无意义。 周期检定还能减少追溯周期,如果检定周期为十年的话,如检出不合格,十年间该器具提供的数据全是废的,影响十分巨大,后果很严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5-19 07:17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