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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检/型式] 怎样理解强检目录中提到的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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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水鱼 发表于 2011-12-25 13: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本目录所列的计量器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明细项目。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

    这里的医疗卫生该怎么理解?医疗卫生包括哪些内容?比如医院,是不是医院内的所有计量器具只要在目录中的都属于强检,像一些检测用仪器如X光机等我还能理解,但像一般病房或过道里的温度计这种也属于强检吗?甚至是医院里的食堂有电子称、压力表,也需要强检吗?
    另外制药企业属于医疗卫生吗?
   
 楼主| 冰水鱼 发表于 2011-12-25 13: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顺便也说说安全防护该怎么理解?
新人一个,什么都不懂,希望大家多指导指导
yangyutj 发表于 2012-1-1 10: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吗?
制药企业不算吧~~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2-1-1 21: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冰水鱼

  “卫生”中的“生”是指“生命”或“身体”,“卫”是“保卫”和“防护”。因此,“卫生”的字面义为“维护生命”或“保护身体”,指“维护生命或保护身体”的行为,或“维护生命或保护身体所采取的一切活动和措施”,包括预防疾病、诊断疾病、治疗疾病及维护和增进健康所采取的一切活动和措施。
  从“医疗卫生”的定义来看,一个国家的医疗卫生包括该国家内所有保障和提高人民的健康、治疗疾病和受伤的人员、组织、系统、过程。
  我理解“凡用于……医疗卫生……的,均实行强制检定”,此处的“医疗卫生”应该是特指定义中的“过程”,即特指“行为”、“活动”和“工作”范围,而不是指定义中的“人员”(如医务人员)、“组织”(如医院)、“系统”等。即应该指用于“维护生命或保护身体”的“行为”、“活动”、“工作”和所采取的一切“措施”等,包括预防疾病、诊断疾病、治疗疾病及维护和增进健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和工作。
  例如压力表被列入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医院也是医疗卫生机构,但医院使用的压力表只要不用于诊断、治疗、康复、保健,而是用于维修、洗衣、热水供给等辅助工作,就不应纳入强制检定。非医疗机构的企业和保健、娱乐、体育、康复中心等使用的压力表,如果起到了“维护生命或保护身体”的作用反而应该纳入强制检定范围。
 楼主| 冰水鱼 发表于 2012-1-5 13: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规矩湾锦苑


    根据我的了解,大多医院内的检测仪器都是不送检,像体温计之类的,
按目录要求肯定是属于强检范围,医院不送检是现在普遍存在的现象。

另外,像我现在所在的制药企业,到底那些环节属于强检,如工艺、公用工程、物流等,
个人觉得目录中的描述太过笼统简单,不利于各企业、单位的实际操作
 楼主| 冰水鱼 发表于 2012-1-5 13: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位朋友知道当地有没有针对制药企业的一些计量法规,
有的,麻烦上传一份,参考参考
LLLWWW 发表于 2012-1-11 18:3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规矩湾锦苑


   
真精彩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2-1-11 22:5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冰水鱼

1.医院内的检测仪器都不送检,这肯定不符合国家计量法的规定。究其原因可能是三个方面:
①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执法不力,不作为或者作为不到位。
②该医院计量法律意识不强。一旦因为不合格检测设备给患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医院和医院相关领导将受到严厉法律惩处。
③社会监督机制没有形成,患者和患者家属(顾客)维护个人权益意识不强,没有建立监督的意识。
2.体温计虽属于强制检定范围,但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1年8月6日曾经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其中第三条规定“……、(玻璃)体温计、……只作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第四条规定“……、(玻璃)体温计、……,由制造厂所在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在计量器具出厂前实施全数量的首次强制检定;也可授权制造厂实施首次强制检定。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必须加强监督。”所以只要购置的体温计有授权计量检定机构的出厂前的检定合格证,就不属于未执行强制检定。
3.制药企业仍然是企业,与其它企业一样,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和医疗卫生方面,并列入了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的工作用计量器具应该执行强制检定。未列入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的,以及虽然列入了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而未用于以上四个方面的计量器具可以不执行强制检定。制药行业是个和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密切相关的特殊生产行业,行业有特殊检定要求的计量器具虽然不属于强制检定范围,但必须满足制药行业的检定规定。
jsyzwgh 发表于 2012-4-2 17: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冰水鱼


    你要好好学习了,
水灵 发表于 2012-4-6 10: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规矩湾锦苑


    觉得和4楼关于压力表强检的解释有异,压力表其实在医院里虽然不用于诊断不属于医疗卫生范围但是它还是属于安全防护类的,比如压力表安装在医院供水的压力锅炉上,它也是强检计量器具,也是需要强检的!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2-4-7 00:3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水灵

  所以,要看四个方面,而不是看一个方面,只要是列入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且用于四个方面之一,就是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压力表列入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剩下的关键不是看用在什么单位,而是看用在什么方面了。压力表安装在医院供水的压力锅炉上,如果起到了安全检测作用,我完全赞同你的意见,如果仅仅是监视水的多少,那就不能划入强制检定。
bhg 发表于 2012-4-7 19: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病用的仪器,舅心电图、监控仪等
yzhgw 发表于 2012-4-9 07: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与人体身体健康有关的检查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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