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建标] 请教:CNAS认可和建标考核有关联吗?

[复制链接]
haimian 发表于 2012-1-29 21:3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先建标才能申请cnas认可吗?有知道的请告知,谢谢。
cdnini 发表于 2012-1-30 10: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是企业的实验室申请CNAS有个要求,也找不到依据哈!
随风飘扬 发表于 2012-1-30 10: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可以这样理解:CNAS认可准则虽然没有明确要求必须建标,但在准则5.6量值溯源性5.6.1和5.6.2均要求实验室所使用的设备应进行量值溯源,如果自检器具的标准不建标怎么进行量值溯源,就不可能存在不间断的溯源链,并且CNAS在现场评审时也要看认可机构的计量标准的证书。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2-1-30 19: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先建标才能申请CNAS认可”的必须的前提条件。但是“实验室所使用的设备应进行量值溯源”这是申请CNAS认可的前提条件。
  实验室使用的所有测量设备只要进行了量值溯源就可以,至于用什么方法溯源,是全部送外部检定,还是自己开展校准,标准并没有做强制性要求。但是要自行开展检定,就必须建标接受计量标准考核;要自行开展校准,使用的校准用测量设备必须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不一定非要进行计量标准考核;要全部外送检定/校准,就更不用考虑建标问题了,只要把承担检定/校准的服务机构作为合格供方进行评价和管理就可以了。
大漠长空 发表于 2012-2-1 14: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标考核按照《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来做,CNAS认可按照CNAS认可的要求来做,是两条路。
badlyjk 发表于 2012-2-1 16:56:25 | 显示全部楼层
CL01没要求。
CL25等补充规定有要求。
jsyzwgh 发表于 2012-2-2 07: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CNAS是可以单独进行
meimei791225 发表于 2012-2-3 14: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haimian


    没有关联的。
061334118 发表于 2012-2-4 09:5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验室所使用的设备先要送检
风吹石 发表于 2012-2-4 11:2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实际运作中,如果没有建标,要通过CNAS认可,在申请关就通不过。
yinjj 发表于 2012-2-7 13: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haimian


    17025整个体系上没有明文规定此要求,因此理论上可以不建标。但是实际操作上如果试验室申请校准项目的话,不建标的项目CNAS不会受理的。
浪人 发表于 2012-2-7 13:55:15 | 显示全部楼层
iso17025没有·规定要建标,这是国际规范,国内要求先建标,、、、纯中国的规定
毛强 发表于 2012-2-8 13: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CNAS复评审是不是所有的项目都要求建标??或是所建的标准要覆盖所认可的项目才能通过认可??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2-2-8 20: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风吹石

  CNAS认可的实验室分成两类,校准实验室(例如计量院、计量所)和检测实验室(例如各种产品的质检院、质检所)。
  检测实验室没有强制建标的要求,只要确保测量结果满足溯源性要求就可以了。但是校准实验室认可时,建标就是前提条件了,没有建标,的确连申请书都递不上去。
  当然也有的实验室同时兼有检测和校准两种工作,既属于检测实验室,也属于校准实验室,例如计量测试院、质检计量所等,这种实验室要进行CNAS的认可,就必须同时满足17025标准对两种实验室的要求,因此也必须对开展的检定/校准项目首先建立计量标准。
风吹石 发表于 2012-2-9 08: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规矩湾锦苑


    单纯的检测实验室一般不存在建标的问题,因为他们不是在进行量值传递,即使有部分量值传递也仅仅是满足自己的需要。
ystar 发表于 2012-2-9 11: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认可前每个类别先建一些标吧。
ccl 发表于 2012-2-9 18: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量值传递了,实验室标准器就必须建标检定,否则就没有溯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5-20 11:36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