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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动] 关于计量建标溯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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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的海滩 发表于 2012-2-14 09: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单位现要在振动方面建标,查阅JJG2054-90发现振动标准装置要溯源至国家振动基准装置或副基准装置,请教下各位:振动标准装置送到省计量院检定可以不,如果不可以是否一定要送到北京去检定?
sirchen 发表于 2012-2-22 10: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较法中频标准振动台是有专门的检定规程的,实际上标准台就是失真度等指标比电动台要求高,其检测方法和标准器要求与电动振动台实际上是差不多的,但是按照计量法相关要求,标准台也是要出具检定证书的,你要看省院有没有建标了,如果建标当然可以检了!
另外标准振动台与功放和信号发生器都是作为整套系统一起检的!
我们已经建标,如果需要可以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我是苏州所的!
sirchen 发表于 2012-2-17 12: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你建什么了,如果是检定振动台,标准器送省院就可以了,如果检定加速度计或者是工作测振仪,那作为标准的参考加速度计和电荷放大器就必须送国家院了,必须溯源到基准。我们单位已经建标,有问题可以问我
而且我看了振动装置的溯源表修订征求意见稿,以后振动只有三级,工作用,标准,基准,以后估计连振动台检定装置都要溯源到国家基准了,跟计量院的人开玩笑说他们以后要忙死了!
yzjl3420646 发表于 2012-2-14 09:24: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详情请咨询省计量院
DHui 发表于 2012-2-15 13:4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内部作为标准的加速度计要拿到北京检定,加速度计检定合格后,台子省计量院可以检定!
 楼主| 绿的海滩 发表于 2012-2-22 09:2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sirchen


    我们是工作测振仪建标,除了参考加速度计和电荷放大器要送国家检定,其他主要的配套设施如标准振动台,信号发生器和测量放大器等送省局检定还是送到国家检定?
daadong 发表于 2012-2-22 11: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省计量院有资格就可以,不行就送国家计量院
sirchen 发表于 2012-2-22 13: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省计量院有资格就可以,不行就送国家计量院
daadong 发表于 2012-2-22 11:54



    参考加速度计是不可能可以检的,这个是要直接溯源到国家副基准的,一般省院是没有资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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