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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全国政协委员杨澜:慈善立法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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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水 发表于 2012-3-10 09:3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央视前名嘴,著名主持人杨澜,也是两会的常客。与众多明星一样,明星代表有着“光环”所在,走到哪里都必成为焦点。而2012年的全国两会,杨澜也被围得水泄不通。记者们纷纷向杨澜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其中,大家最关心的还是杨澜参加两会带来的提案是什么?对于大家的疑问。杨澜直言:第一次参加两会的时候,我的提案是慈善。如今,10年过去了,还是提慈善方面的问题。可见,杨澜对慈善事业的热爱是多么深。
    全国政协委员杨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两会将继续关注慈善立法。
    “十年前刚做政协委员,我的第一个提案就是关于慈善立法,如今十年过去了,我觉得这种需要更迫切了。”3月3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开幕会前,面对媒体的采访,全国政协委员杨澜说出了自己的第一个提案。
    杨澜说,关于慈善机构方面的问题,特别是2011年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从表面上看,是对个别组织和项目的质疑,其实是公众对于慈善机构的应急能力、透明度、行为规范以及目前相应的一些法规还存在漏洞和不协调之处的一个总体反应。
    杨澜告诉记者,慈善立法的提案,是她非常重视的一个提案,她为此做了很多调研。
    据了解,这已经不是杨澜第一次提到“慈善立法”的问题了,早在十年前刚担任政协委员之时,她的第一个提案就是关于慈善立法的。
    “目前,我国年慈善捐赠总额已经两度超过千亿元人民币,非赢利社会组织已超过45万家,专业从业人员达到600多万。这么大的一项事业却没有一部系统完整的法律规范,已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主要针对慈善公益的一个或者几个环节,缺乏整体规划和协调。”杨澜指出,2011年出现的一系列公共事件,引起了公众对慈善公益组织的质疑,对慈善事业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究其原因,固然有个别慈善公益组织在信息公开、利益取向等方面的问题,但深层次的问题还在于法规制度不健全,致使机构运行的透明度不高,对一些基本概念人们认识不一。
    这让杨澜感到加快制定慈善事业法的迫切性。
    杨澜表示,慈善事业法可以明确慈善事业的性质和定位,明确慈善组织的活动形式和法律地位,规范慈善机构管理行为,对慈善事业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希望有关部门加快相应工作进程。
    杨澜今年向两会提交了三个提案,分别涉及慈善公益尽快立法、文化事业中如何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以及母婴健康。在提案中,杨澜也给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包括:对慈善公益组织内部治理,提高其公信力与专业性,包括慈善公益组织的信息披露、资金支出、投诉与问责。
    另据记者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开幕会上获悉,关于加快慈善立法等建议,已经纳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列入国家立法计划。《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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