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丁香花 于 2012-4-23 22:13 编辑
国质检量函〔2012〕170号 关于批准各全国专业计量技术 委员会换届的通知
各有关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准你们提出的委员会换届方案。新一届委员会(组成方案见附件)自批准之日起,即可依照《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章程》开展工作。 附件: 1.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 2.全国几何量长度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 3.全国几何量工程参量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 4.全国无线电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 5.全国振动冲击转速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 6.全国力值硬度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 7.全国流量容量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 8.全国质量密度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 9.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 10.全国压力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 11.全国温度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 12.全国声学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 13.全国光学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 14.全国电离辐射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 15.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 16.全国物理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 17.全国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 18.全国时间频率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 19.全国临床医学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 20.全国生物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计量
技术委员会△
换届
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局:计量司,存档(2)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2年4月12日印发
录入:宫
剑
校对:张晓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