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节能减排简报第11期(2012)

[复制链接]
合格证明 发表于 2012-5-28 06:3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节能减排简报


第11期(2012年)


国家质检总局节能减排工作组办公室
2012年5月22日



国家发改委等十四部委联合发布

《关于2012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为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节能减排,确保完成全年节能目标,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国家发改委近日会同教育部、科技部等十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2012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2〕1320号),以下简称《通知》),定于今年6月10日至16日,由十四部委联合举办以“节能低碳、绿色发展”为主题的201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

《通知》对本次节能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在宣传周期间开展重点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面推进《“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的实施,倡导全社会进一步把节能理念转化为全民行动;二是各地节能宣传周牵头部门及各级节能相关机构须加强本次活动的组织引导和协调配合,推动各地区节能减排行动持续深入地开展;三是活动结束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级节能宣传周牵头部门须按要求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和上报。

《通知》随后部署了本次节能宣传周活动的宣传重点。按照部门职能,分别从教育、科技、工信、环保、建筑、交通等十四个方面,对各主办部门的重点宣传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印送: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局:局领导,总师,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厅、局),

各直属挂靠单位。
共印41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5-16 08:37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