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文件
认可委(秘) (2012) 77号
关于开展cnas实验室专项监督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实验室: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的检测/校准活动,提高实验室的风险意识和质量意识,维护CNAS的信誉,并为现有的认可管理提供改进机会,CNAS秘书处经研究决定,对获准认可实验室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CNAS认可规则、认可准则及其它相关认可文件;
(2)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文件;
(3)实验室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二、检查范围
检查对象为部分获准认可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检查内容为管理体系运行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岗位、人员与活动。
三、时间安排
2012年CNAS实验室专项监督评审时间自2012年7月1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止。
四、相关说明及要求
(1)为避免给实验室增加经济负担,CNAS将承担专项监督现场评审的交通食宿费以及评审员劳务费;
(2)专项监督是CNAS认可监督机制的一部分,接受专项监督评审是获准认可实验室的一项义务,因此,请实验室为评审组提供人员和场地等必要的支持,并积极配合现场评审工作;
(3)实施现场评审时,实验室的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应在场;
(4)实验室应按照评审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如期完成不符合项的整改,并经专项监督评审组验证通过。
(5)实验室不得给予评审人员认可费用,包括有价证券及礼品等。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南花市大街8号
邮 编:100062
联 系 人:孙云蓉
联系电话:010-67105383
传 真:010-67105096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监督 通知
抄送: 本秘书处:存档(2)。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12年7月13日印发
录入:田珊珊 校对:孙云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