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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质办函〔2011〕49号
关于做好首次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局,省计量院: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2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3号),为做好我省注册计量师首次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分一级、二级两个级别。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依据《关于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3号)执行。 二、报名时间 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于2011年3月1日至 10日进行,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须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报名。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条件按照《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40号)和《关于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皖人社秘〔2011〕13号)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根据《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40号)和《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注册计量师注册证》与《计量检定员证》都可以作为计量检定人员上岗的资格条件,今后《计量检定员证》将逐步过渡到《注册计量师注册证》,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人员,应积极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二)各地要加强与人事部门沟通。按照具体职责分工,与当地人事部门共同做好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 (三)各地要做好注册计量师的宣传工作。今年是注册计量师的首次考试,各地要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鼓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计量工作的人员报名考试。 (四)加强考前的培训管理工作。省计量检定人员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承担考前培训工作,由国家统一培训的师资进行授课。考前培训必须按照考生自愿和“考培分开”的原则,不得强制考生参加培训。严禁乱收费,严禁向考生搭售其他书籍,及发放盗版书籍。 (五)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注册计量师的数量和等级,今后将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等级管理的一项基本条件,希望各计量技术机构积极派员参加考试,对通过考试的人员予以报销考试费用。今年省局将对全省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计量检定员举办统一理论考试,对于通过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予以免考。 联系人:温家铨
电话:0551-3356097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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