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锦顺 于 2013-2-8 09:59 编辑
回复 1# 第三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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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表述得不全。前提必须写明:数字表的性能表达公式是: 准确度(最大允许误差):± ( %RD+%FS) 再写: (1) 20Hz~50Hz 0.5% +0.03% (应为0.5% RD+0.03%FS) (2) 50Hz~100Hz 0.1%+0.03% (应为0.1%RD+0.03%FS) - 你的电表是国产的还是进口的?我国市电频率是50赫,如果是国产的,该厂家就太糊涂了,对最主要的应用情况(市电),不可多义。此情况对美国就不成问题,那里的市电是60赫。 - (1)(2)对恰为50赫来说,两个计算结果是显然不同的。我的主张是从严处理,也称计量的保险原则。验收(包括检定)按(2)计算。(2)是厂家承诺,必须满足。而应用此表进行测量时,按(1)计算,这样保险。 - 请注意,RD(测量点的读数),FS(满刻度,即量程的上限值)都是量值,既有单位又有数值,切不可只当符号看,不可忽略。你提问时,不写RD与FS,是不对的,大概是认为RD、FS不是量值。数字电表,写指标时,必须表明RD与FS这两个量值,这是很好的国际范例,如安捷伦公司与福禄克公司就都表示得很清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