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国内新闻] 食品企业是否造假消费者可网查 个人可参与标准制定

 关闭 [复制链接]
兑水 发表于 2013-4-10 10: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来自北京市卫生局消息称,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管理职责由市质监部门划入市卫生行政部门,并于本月起办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范围。备案后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在北京卫生信息网供公众免费查阅,接受公众监督。
  个人可参与标准制定
  北京市卫生局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地方标准起草完成后,标准起草单位应当广泛征求监管部门、标准使用单位、科研院校、行业和企业、消费者、专家等方面的意见。标准草案在北京卫生信息网上(http://www.bjhb.gov.cn/)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和《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本月起正式施行。记者了解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实施后,市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开展跟踪评价,根据跟踪评价结果,适时对地方标准进行复审,需要修订的纳入修订立项计划。根据相关规定,本市不制定有关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这些食品安全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可网查食品企业备案
  为方便企业办理备案,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实行分级办理、逐步到位的工作模式。一般食品备案受理由区(县)卫生监督所承担。
  备案后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在北京卫生信息网供公众免费查阅,接受公众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存在问题,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比如,消费者在购买某食品企业的产品后,对其质量、卫生、包装等产生疑问,即可登录北京卫生信息网查询该企业的备案信息,如发现实物与备案情况不符,可拨打12320举报。企业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中弄虚作假的,除注销备案外,将弄虚作假的行为向社会通报,并将企业的不法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列为卫生部门重点监管对象。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5-6-24 07:3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