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按规程JJG892—2011中技术要求用目视观察和实际操作对1—4项内容进行检查,并在原始记录的有关栏目中填写检查记录结果。
7.2检查完外观后,按验光机使用说明接通电源,使其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将标准器支架与验光机额头架衔接,将客观模拟眼装入检定支架中。
7.3摇动机身操纵柄,使验光机前、后、左、右移动调焦,同时调整标准器支架的位置,使验光器的反射光斑清晰地成像在验光机显示屏中心。
7.4至少测量3次,取其平均值作为该点的测量结果,并将测量结果与客观模拟眼的标准值进行比较,其差即为示值误差。
7.5从支架上取下客观模拟眼,依次换上其他规格的标准器,并按以上7.2-7.4项中的方法进行操作,同时记录测量结果。
7.6将照度计的接收器紧扣验光仪出瞳处,测量验光仪出瞳处可见光的照度值,所测数值不得超过规程要求。
7.7 分别将±20m-1的客观模拟眼装入支架中按以上7.2-7.3调整好后,在客观模拟眼和仪器机头位置均不动的情况下连续测量并读数5次,5次测量值之间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即为测量重复性。
7.8 将柱镜标准器安放在专用支架上,并将支架调整水平,调整柱镜标准器,并摇动验光仪的操作柄,上下左右调整视窗使之与柱镜模拟眼对准后,再前后调焦,使模拟眼的反射光斑清晰地成像在验光仪显示屏中心。
7.9 在0°和90°两个轴位方向进行检定,每个方向至少测量3次,取其平均值作为实测结果,实测值与轴位标准值之间的差,即为验光仪柱镜轴位的示值误差。
7.10重复以上7.8-7.9步骤对柱镜度进行检定3次,实测值与柱镜模拟眼之间的偏差即为柱镜度示值误差。
7.11将瞳距标准器安放在专用支架上,调整瞳距标准器使反射光斑均可清晰成像在验光仪在验光仪显示屏的中心。对55mm、65mm、75mm三个标准瞳距分别进行测量,每个瞳距测量三次,取其平均值作为实测结果,实测值与瞳距标准值之间的差,即为验光仪的瞳距示值误差。
7.12在检定上述项目后,再调整被检仪进入首检状态,关闭电源,记录环境条件,检定员、核验员在记录上签字,作为出具证书的依据并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