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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防军工计量检定人员考核和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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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 发表于 2013-5-8 21: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防计考办字 [2013]1号


各国防一、二级计量技术机构和国防校准实验室:
按照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计量主管部门要求,现将2013年度国防军工计量检定人员考核和资格确认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定人员考核
1.报名申请
凡符合《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检定人员考核。申请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计量检定人员考核申请表”(见附件1),并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连同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增项时可不提供),于6月30日前统一上报考核办。
2.考试安排
考核办将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几何量、热学、力学、电学、无线电和时间频率专业的报考人员,须在北京参加计量基础知识、报考项目的计量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其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形式,实际操作技能采用现场操作方式。
各专业考试安排如下:
8月20日~21日,几何量专业
8月21日~22日,热学专业
8月22日~23日,力学专业
8月27日~28日,电磁学专业
8月29日~30日,无线电及时间频率专业
声学、化学、电离辐射、光学等专业项目拟在本年度开展一次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补考
考试不合格的人员须于9月30日前向考核办提出补考申请,理论考试于11月6日就近在考试中心(北京、西安、成都、武汉、南京)举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于12月31日前到指定地点补考。
4、培训
举办培训班的机构请于7月31日前将培训通知和培训计划报送考核办备案。
二、检定人员资格确认
1. 报名申请
对于2013年12月31日前计量检定员证书到期的人员,考核办将统一安排资格确认。申请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计量检定人员资格确认申请表”(见附件2),并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连同本人计量检定员证书原件,于4月30日前统一上报考核办。
2.考试安排
考核办将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须就近参加6月5日在考试中心(北京、西安、成都、武汉、南京)举行的计量基础知识复查考试(符合免考条件人员除外)。

3. 补考
考试不合格的人员须在9月30日前完成有关补考报名手续,于11月6日就近在考试中心(北京、西安、成都、武汉、南京)参加补考。
三、其它
1. 信息获取
考核办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填写表格、材料审核结果和考试成绩等信息,请参加考试人员及时下载表格、打印准考证,获取有关信息。
2. 免考
报名时提供本人2012年“计量检定人员考试成绩通知单”,可办理相关考试科目的免考。
3. 考试费
新取证或增项考核费为300元/(项•人),资格确认考核费为300元/人,考核期间食宿费自理。各报考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本单位报考人员考试费用通过银行电汇到下面账号(同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考核办):
开户行:工行海淀西区支行
账  号:0200004509003500979
单  位: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长城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
4. 参考资料
考试的参考教材为计量检定人员考试大纲、计量培训教材(原子能出版社)以及相关计量法规。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考核办联系。
考核办通信地址:北京1066信箱考核办,100095
考试咨询电话:(010)62459321
教材征订电话:(010)62457468
传        真:(010)62456918

附件1:计量检定人员考核申请表
附件2:计量检定人员资格确认申请表

附件1计量检定人员考核申请表.doc

43 KB, 下载次数: 43

附件2计量检定人员资格确认申请表.doc

42.5 KB, 下载次数: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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