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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三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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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水 发表于 2013-5-23 06:4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三定"出台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 强化有效监管职能
    日前,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其官网上公布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食药总局")设17个内设机构,总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45名。
    规定提出,将原卫生部确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制定检验规范的职责,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整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推进管办分离,实现资源共享,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
    规定强调了国家食药总局需要加强的职责包括: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机制和对地方的监督检查机制,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机制;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推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
    国家食药总局涉及食品行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二、负责制定食品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国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三、负责制定食品监督管理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四、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五、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六、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七、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规定还提出了国家食药总局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其他与相关部委职能协调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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