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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标签与实物计量不符商家加倍赔偿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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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 发表于 2013-7-24 08: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商店里卖的山西老陈醋的标签上写着“八年陈酿78元/斤”,而醋的包装上却注明“净含量1升”,就因为这“斤”与“升”的区别(前者为重量单位,后者为体积单位),近日,新疆游客张先生将该商家投诉至太原市工商局杏花岭分局,最终获得了商家三壶八年陈酿老陈醋的赔偿。

原来,新疆游客张先生近日在太原游玩结束后,准备在所住旅馆附近的一家山西特产商店买点山西老陈醋回去。听了商家介绍,张先生相中了标签上写着“八年陈酿78元/斤”的山西老陈醋,买了三壶,共3公斤,付款468元。张先生带着这些醋回了新疆。

回到家,张先生仔细查看了这三壶老陈醋的包装,发现包装上注明的是“净含量1升”。张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斤”是重量单位,“升”是体积单位,1升水等于1公斤,难道水和醋的比重相同?如果醋的比重小于水的比重,自己岂不是吃了亏?带着这些疑问,张先生拨通了太原市工商局杏花岭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电话。

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很快来到张先生买醋的这家商店进行调查。“八年陈酿78元/斤”的标签依然张贴在柜台上。究竟1升醋是否等于1公斤?工商人员按照醋壶包装上的电话,咨询了生产厂家。该厂家明确答复:醋和水的比重肯定不一样。工商人员就商家的不规范经营行为下达了行政建议书,并现场与张先生电话联系,征求其对该事件的处理意见。为弥补消费者的损失,商家同意赔偿张先生3升同样的商品,并尽快寄出。张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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