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体系] 计量检定收费低于本省收费标准,会有事吗?

[复制链接]
wenshuichen 发表于 2013-8-1 12: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网上搜索了下,很多省的收费标准都有注明,不得超过本标准,但是福建省的收费标准(闽价费〔2010〕349号-关于重新核定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没有指明。

但是现实情况又没有办法按照标准收齐,只能降价收费,那么审计的时候,是否会怀疑有国有财产流失?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3-8-1 14: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含省市区)物价局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稳定市场,规定的是物价最高限,因此“收费标准都有注明,不得超过本标准”,凡是超过物价标准的,将受到制裁。至于经营单位的相应物价低到什么程度,一般来说不在监督管理的范围,即便是经营单位愿意赠送给顾客,分文不取,自己愿意喝西北风,那也都是其自主的权利。
 楼主| wenshuichen 发表于 2013-8-1 14: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规矩湾锦苑


    这个事情我咨询过我们这里的物价局,他也明确,比收费标准低,在他们那里是允许的。但是,审计和财政就不一定了,有涉嫌国有资产流失的嫌疑,这句话吓到我了。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3-8-1 16: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wenshuichen

  你又没有变卖国有资产装入私囊,你又没有把国有资产私下送人,你并没有违反国家物价法。你的做法是为了在市场竞争中赢得客户,是做国有资产增值的事,是做增加员工收入有益的事,一切循规蹈矩,为什么会涉嫌国有资产流失呢,呵呵。
mym20 发表于 2013-8-1 16:5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里审计也要求不能多收费,也不能少收费。也没说有资产流失,就是不行,因为是事业单位,如果是企业性质的校准公司的话,收的低服务好就有市场。
 楼主| wenshuichen 发表于 2013-8-1 20:0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规矩湾锦苑


    我们这里做计量的,基本就是都按低于标准收费,确实是为了抢市场,可是就怕审计不这么认为,以为你少收费然后中饱私囊呢~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3-8-2 13: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wenshuichen

  呵呵,对于具体一个客户来说与其它费用相比检定费是微不足道,为了省点小钱冒着贿赂的恶名,“犯罪成本”太高,没有价值。另外也没有听说低价收费、降价销售可以中饱私囊的,难道人家可以不要发票报销。主管部门的管理如此刻板教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能越管越没有出路,最后没有了市场,管理的结果如何使自己发展壮大,只能使自己逐渐走向死亡。
斤斤计较 发表于 2013-8-2 15:24:11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存在,强制检定的项目如果不执行标准收费,确实有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宜兴老管 发表于 2013-8-2 16:2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规定收费大家都想做到,但事实是不可能做到,物价检查只查是否超标准收费,现在企业哪个不还价?如果说国有资产流失,让他们来做能做到吗?
rofly 发表于 2013-8-2 17: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是还跟着上头走吧!没有肉吃至少也骨头啃......不然你抢了人家的饭碗,说不定它们连汤都不让你喝!哈哈  ....
 楼主| wenshuichen 发表于 2013-8-2 17: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斤斤计较


    那有没有比较明确的结论
 楼主| wenshuichen 发表于 2013-8-2 17: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宜兴老管


    物价明确说不会有事,他们只管你是否存在超标准收费。但是审计不清楚,他们也明确表明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月满楼 发表于 2013-8-2 19: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注意是什么性质,如果是企业管理,那么不必多虑, 现在是市场经济, 身正不怕影子歪.只要合理就可自主;
如果是政府行政,那么要注意按制度执行.
imwei 发表于 2013-8-5 22: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wenshuichen


    问题的关键是财务审计的时候你能说的清为什么给人家打折或降价?可以和企业签订打包服务的协议来更好的保护自己,来规避诸如是否个人收取企业好处需随意打折的嫌疑,呵呵。你可以问问你们领导或老前辈,应该是有办法的。
襄阳波波 发表于 2013-8-6 11: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都是低于收费标准在收费的
海狼 发表于 2013-8-7 19: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超标准收费 是乱收费,低于收费标准收费,说你违规降低收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这帽子很大滴。我们所现在的做法是:低于收费标准到一定程度,就要求企业写书面优惠申请,如企业目前经营艰难,期盼计量所考虑到实际情况,在计量检定收费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再盖上企业公章;这样做,一个是应付审计,因为有书面的优惠申请,对于困难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是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审计也无法指责我们,二是年底市局可以拿到这些书面申请向地方政府汇报,本年度,我局技术机构对本地企业就计量检定以及其他检验收费,给予了多大程度的优惠,这样也能令地方政府满意。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3-8-7 20: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3-8-7 20:16 编辑

  狼兄的做法的确是合法有理,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非常值得借鉴。
  今天看了央视焦点访谈,说的是关于乳粉价格垄断的事情。国家规定的是最高限价,并不规定最低价,对低于最高限价的价格并不限制。不少乳粉企业对经销商的最低销售价加以限制,低于生产商规定的最低销售价就会受到惩罚,甚至动不动就给予断货,暂停经销商资格,这就是价格垄断。
  国家终于出重拳整治这种价格垄断行为,对这些价格垄断的乳粉企业给予了数亿人民币的罚款。把低于最高限价的服务以“国有资产流失”为理由加以惩戒,和乳粉企业对低于限价的经销商加以惩戒如出一辙,只不过这个行为是审计部门所为而已。
玄武居士 发表于 2013-8-8 21:35: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省的收费标准相当于规定了最高限价,原则上可以低于省的收费标准收取检测费用,但不能低得太过分。一般最多不低于30%
 楼主| wenshuichen 发表于 2013-8-9 08:4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海狼


    这种方法确实是保护自我的一种有效措施,学习了,适时推广
秦时明月 发表于 2013-8-11 20:0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wenshuichen
首先,不知哪个文件规定检定费收入属于国有资产,其次就算是国有资产,收少了就算流失吗?各省的收费标准一般都规定个最高标准而不是唯一标准。再有具体到每个项目,标准可能会特别高或特别低的。我们这有些项目几乎完全不按照收费标准收费 ,有的项目收费标准太低了,根本无法保本。所以一般都套用相近的高收费项目进行收取,或者和付费单位谈判,协议收费,然后用技术手段处理收费标准问题。至于你说的低于收费标准,那太常见了,有的付费单位效益差、有的则嫌太贵不愿交那么多的钱,想法设法还价,根本别想收到位。你嫌价格低不去检定,你的任务完不成,单位毕竟还要靠这个养活职工啊。除非将来能参公,检定收入和工资不挂钩,职工没有经济压力,不用为创收而看付费单位脸色。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足额收到位。否则的话只好少收一点了。所以审计部门的说法是没有道理的,你可以解释清楚。
海狼 发表于 2013-8-11 21: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秦时明月


   你难道没明白审计部门找碴的根本目的么?有一年省上委托地方审计部门来审计我们所,会计告诉我,经常是快下班了,审计局打电话来说一会要过来审核资料,工作完了你还得宴请他们,前后折腾了几个月, 搞得领导和会计都非常厌烦了,可你还得忍受,怕他们找碴坑你啊。
无影 发表于 2013-8-12 14:54: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低于标准收费会有事的,我们单位前年被物价局罚了20万,就是因为低于标准收费。我们是县所。
这个事很好笑,本来是有单位举报我们多收费,但是查来查去我们只有少收的。
我们说是响应县政府号召减轻企业困难。
结果物价局对我们说,少收可以,但是必须打报告给县里证明这个企业确实困难!
不然就是人情收费!!!!!!
相当无语!!!!
LHJ 发表于 2013-8-12 15: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检定该按照标准收费,检定具有法制性,不是纯粹的市场行为。计量所是执行检定规程、执行收费标准。应该无权改变核定的收费标准。
烛影 发表于 2013-8-14 11:5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减轻企业负担只是一句空话,企业自己也说:水费、电费、油价、税收哪怕随便降一点都比检定费省得多得多!
只要不把钱放进自己的口袋就可以随便降价吗?你申请企业困难,仅凭一纸文书减少税收试试?国家收入减少了,照样定你的罪。
(发发牢骚而已),我们这里审计财政也是准备了“国有资产流失”的大帽子,随时准备扣下的。
 楼主| wenshuichen 发表于 2013-8-14 12: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 无影


    。。。。。。

我就是怕这种情况出现,国有资产流失这个帽子不一定能戴上,但是人情减收费你怎么都解释不了~毕竟他们不是干这个事的,无法理解我们工作的艰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5-25 22:50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