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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真空] 压力表必须出检定证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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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 发表于 2013-8-8 07:5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条件:
1.地方技术监督局要求我们工厂的压力表必须出检定证书
2.企业审核中检定证书无效,原因是检定证书国际没有互认

结束时间: 2013-11-6 08:12

正方观点 (6)

必须

反方观点 (33)

没必要

tianlove 发表于 2013-8-8 08: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国内标准和国外标准的博弈?我觉得应该按照国内标准做要证书,作为查询管理依据。。。。
八一八 发表于 2013-8-8 08: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八一八 于 2013-8-8 08:34 编辑

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该文件的条件http://www.gfjl.org/thread-11058-1-1.html
要看用途,如果是用于产品工艺的就没必要了,而且我认为工厂绝大部分都是工艺要求的。
pengyun2006 发表于 2013-8-8 08:36: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原始记录才重要
          如果都是出检定证书:如果一块(0~1.6)MPa压力表,(0~1.2)MPa这段合格,出检定证书就意味着这块表不合格,也就无法使用,现实中可能只使用,(0~1.0)MPa,就直接把这块表给阉割了,有点.........
zhoujidai 发表于 2013-8-8 08: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企业自己建立了标准具有量值溯源资格,有检定记录存档,没有必要再出具检定证书。
好人多助 发表于 2013-8-8 09: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出具检定证书。
只有检定证书才是证明压力表合格的有效法律凭证。
检定证书对内对外都是合法凭证。这也是计量法的要求。
原始记录不具备合法性(特别是对外)。
“.企业审核中检定证书无效,原因是检定证书国际没有互认”这条特机械了吧,
任何人做任何事都要遵守中国的法律,
在中国履行的各种活动如不遵守计量法,
都是非法无效的,这是起码的常识呀!
现在存在这种现象:
企业应压力表数量太多,上万台件,
嫌每块表都出检定证书麻烦,
也感觉没有必要,
就只贴“检定合格证标识”。
我们的做法是一张检定证书最多只能涵盖20块压力表,
不足20块的站、点要单独出具检定证书,
检定时要记录好检定台账。
八一八 发表于 2013-8-8 09: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出具检定证书。
只有检定证书才是证明压力表合格的有效法律凭证。
检定证书对内对外都是合法凭证。这也 ...
好人多助 发表于 2013-8-8 09:11



    大势所趋,在国外,在国际,哪来的检定?进入wto和国际接轨,去行政化已经迫在眉睫,总局这次的检测机构改革不正说明了这个问题?
byang1997 发表于 2013-8-8 10:31:5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条件:
1.地方技术监督局要求我们工厂的压力表必须出检定证书
2.企业审核中检定证书无效,原因是检定证书国 ...
上帝 发表于 2013-8-8 07:57

1. 我在压力表上加个标记不行吗?
2. 一般的体系审核,检定证书是认的,只要你的测量设备可以溯源到国际基准或者国家基准。 但是也不排除有人审核员有点“较真”。
飘八零 发表于 2013-8-8 11: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压力表比较多还是起到监视的作用
豆子 发表于 2013-8-8 15: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强制检定的压力表,就必须出具检定证书,不是强制检定的压力表,可以检定,也可以校准
wxhtbs 发表于 2013-8-8 16:31: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属于强制检定用途的压力表就可以通过校准的方式溯源  计量法中规定了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3-8-8 22: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要遵守本国法律规定,用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压力表必须给出检定证书。第二,用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压力表检定、校准均可,只需要计量确认满足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即可。企业讲究的是实际效果,讲究的是效率和效益,在不违法的限度内怎么样有实际效果就怎么办。因此,地方技术监督局不分青红皂白,要求企业的压力表必须出检定证书是大大的错误。
风吹石 发表于 2013-8-9 13:5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是太老的计量法和现在市场经济之间的冲突,虽然现行有效的计量法应该执行,但不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律就必须修改。我国的宪法规定了我国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计量法已经跟宪法有冲突,这部法律就必须修改,甚至废除。
小默默 发表于 2013-8-10 08:4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必须吧
洪立祥 发表于 2013-8-11 10: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凡事不能一概而论,根据压力表的用途有客户 来选择
LHJ 发表于 2013-8-13 09: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粘贴检定合格证或出具检定证书或使用检定合格印
dbhlong 发表于 2013-8-13 10: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现有的计量法规,强检的压力表是要出具检定证书,地方计量部门依据规定列入自己的管辖范围,非强检的除外;关键问题是如何区分强检与非强检。
BOMCO刘浩 发表于 2013-8-15 21: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
剩下的可以自己依据使用情况制定周期进行非强制性检定。也可进行校准
sgsxwfq 发表于 2013-8-18 09: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压力表如果是属于在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还是出具检定证书为好。
吉利阿友 发表于 2013-8-19 14:2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吉利阿友 于 2013-8-19 14:31 编辑

与国际接轨、去行政化,要考虑目前中国计量与检测工作的现状。考虑到目前这个行业的现状以及从业人员职业素养等方方面面的因素,一味的向发达国家看齐,吃亏的终是中国的大众。纵是有先进的管理手段,但同时国外计量行业出的问题也不在少数。
吉利阿友 发表于 2013-8-19 14: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我打个形象的比喻:
    某甲最近开始有了白头发,他的老奶奶特意给心爱的孙子准备了些黑芝麻来补,并特意规定他:回去炒熟之后加白砂糖研成粉末吃。某甲回去之后,正准备动手,他的老妈妈发话了:熬成芝麻糊吃,理由是:他老妈好心照顾的邻居近九十的王大爷最近想喝芝麻糊。
    某甲为难了:一边是老祖宗,一边是老妈妈;一个规定炒,一定要求翥。一边是为了自己,一边是奉献爱心。两边都是对的。
    思来想去,某甲决定:一小半按奶奶说的办,一大半按妈妈说的做,只是自己会麻烦些:多用了一种方法来做。
luoshiyu 发表于 2013-8-20 08: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吉利阿友的做法。两边都不让别人抓把柄
赵盼CCIC 发表于 2013-8-20 14: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压力表的用途来判断,该法检的必须法检,法检就要检定,不是的话,检定、校准都可以。
rongshuxiadecao 发表于 2013-8-20 14: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俺们这根据原始记录出具压力表检定报告,是给客户的
wangshaoman 发表于 2013-8-21 10: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3楼、11楼、12楼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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