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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购刀口矩形直角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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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qbljc 发表于 2013-10-25 13: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50楼的帖子,表明楼上某位已经彻底撕掉了“只对技术问题感兴趣”的虚伪面纱,肆无忌惮的的以“绕”为本能,以胡搅蛮缠为手段,以恶语撒野为大棒,以“搅混水”为目的,所以,“技术问题”自始至终都是某位的幌子。

       当楼上某位辱骂他人为“泼妇”的时候,当下其上蹿下跳、跺脚骂大街的恶劣行径,应该就是其撒泼刁蛮,对实至名归取骂名自用“泼妇”的最真实诠释。

       楼上某位对“图片中棱体工作面是圆形”的评论竟然是“叫它圆饼好了”,个人可以接受这个意见,把棱体称谓“圆饼”、“铁饼”都挺好,包括与某人同名同姓的“拧种”、“泼妇”也不错,这样写成连等式应该是  棱体=“圆饼”=“铁饼”=“拧种”=“泼妇”,一人多名、身兼数职,楼上某位在论坛由于异类变种,终于不再“孤单”了。

      楼上某位对40楼上传棱体图片中“像镜面一样平的36个小工作面”为圆形的,胡搅蛮缠的不予认可,非要用手去摸,结果将圆形的“36个小工作面”说成什么“非工作面”,个人认为,应该相信某位的“触觉”远远强于其“视觉”,棱体确实有36个圆形的“非工作面”,这是事实,绝不是“指鹿为马”。大家应该宽容些,允许楼上某位象野马一样撒欢撩蹄没个规矩。

     “正多面棱体是‘金属壳’”,楼上某位说的太对了,不就是某位“发贱”、“发嗲”吗,尽管某位的“贱”比山西老醋还倒牙,“嗲”也确让人恶心,但大家依旧要宽容,毕竟其精神状态也是有一定问题的吗。

      直的“线段”也好,“直线”的一段或“弯曲”的线段也罢,楼上某位有在论坛自由谈论的权利,何况又不是政治上的颠覆性言论,大家应该对技术“首创”,继续给以宽容。  满口胡言,全是别人听不懂的用“数学”时髦术语编造的“观点”和“理论”,不唬本人和大家又能唬谁呢?某位若是给一个卖烧饼(非“圆饼”)的讲这些,准讨个“神经病”的下场。

      “正多边形的各边和中心角相等是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理论”、“各边和中心角都绝对相等的正多边形”、“否定不了正多边形的各边和中心角相等的正确性”,楼上某位装腔作势的语言表达能力确实太差了,莫非是:边=中心角?楼上某位做为一个“迂腐”的计量员,确实应了某名人的一句话:书看多了就是呆子,书看少了就是傻子,不看书就是精子,往日的“三无”之人,现今又成了“三子”之人。告诫某位一下,人们的行为方式不可能是统一的,一人一个样,用狂妄或卑谦都不能使他人进入“敬重”你的状态,傲慢会走项羽的路,低声下气就是汉奸的料,某位二选一吧!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楼上某位终于讲了一句人话,尽管这是重复别人的经典名言。弱弱的问一句:“拧种”应该类聚或群分至哪里呢?毫无疑问应该是“倔驴”(物)或“犟种”(人)吧?某位继续二选一好了。楼上某位在问题的讨论中,忽左忽右、前后不搭、自相矛盾、错误百出,还总是以正确者自居,告知一下:在技术上,大家不希望你做“左派”,也不希望你当“右派”,希望的是你能够“正派”!计量工作是360行之一,行行出状元的,你就不要去做拿自己错误、狭隘理论去指导别人的第361行了,那确实是比“土匪”更恶毒的“图财害命”者。

      “头上的虱子”说辞,是楼上某位在47楼首先提及并“自摸”的,这是“明摆着”的事,这不是“可爱”,是不讲卫生。某位非要无事生非,又倒打一耙讲谩骂和挖苦讽刺与讨论问题的关系,还是先搞好“个人卫生”再谈吧!

       “相邻或任意两工作面的法平面夹角”的说辞,某位就一个人去谈吧,大家确实不懂与空间曲线相关联的数学术语“法平面”,是如何“穿越”至“平面夹角”问题探讨中来的?大家仅是知道工作面中心的“法线”夹角。在口无遮拦、信口开河等这些方面,大家确实与某位的“差距”越拉越大,大队人马都“过河”了,某位却还在河中弯腰“摸石头”(“绕”)。

       楼上某位对面数多的棱体,其工作角成百上千个的现实,讲什么“用不着排列组合计算”,先不要扯远的,扯难的,那对本人在46楼提出的“36面棱体(或偶数面棱体)在对径方向上两工作面夹角是多少”的疑问,在不“绕”不无理反缠的前提下,做正面作答好了,你从不敢正面作答的!告知某位一下,正是文化起点低下,造成了你必然会产生的狂妄!棱体“对径方向上两工作面夹角”按你的说辞应该是工作角吧?你去“计算出它的大小和偏差”吧?根据大家的认知:“吹牛”今后会需要纳税的!

      本人在48楼关于“法平面”是与空间曲线相关联的术语,棱体工作面是圆形或矩形的平面,与其相关联的术语是“法线”,应该讲对“法平面”及“法线”这两个数学术语讲的非常清楚了,楼上某位对自己错误的使用“法平面”术语来描述平面夹角,不仅不认错,反而恼羞成怒指责别人“玩法线与法平面的把戏”,也就是某位习惯于有错不认错,且挺错并倒打一耙,品行确实够低下的,大家远离就是了。至于其在帖子中提出的诸多问题,除了装痴卖傻外,就是非人话,使用还是自问自答的方式为好。当然对其“36面体图形为什么非要叫36面体,叫100面体或圆面体为什么不行”的疑问,建议其看一下本帖前面提及的“连等式”,你称呼棱体的任何名字都可以,包括称呼它们为“拧种”,与你同名同姓也未尝不可吗?!

      楼上某位一连串的疑问,“难道说36面体有36个圆形?圆形的法线难道仅仅有36个?什么是圆形的工作角”.......,应该讲这些疑问都是非常无聊的,大家都看清楚了。不要总是孔子说、庄子曰、屠格湼夫它外婆讲.......,唯独不见某位自己怎么讲。无聊的疑问肯定有无聊的人与之“一一对应”。所以,还是由楼上某位自问自答吧,你“定义”什么大家都不会去反对的。

     楼上某位时不常谈及“封闭原则的关键词是“封闭””,可是其对封闭原则的“前提”及“条件”浑然不知。什么“矩形的方形角尺”,告知一下,在相关规程或标准中,其名称为“矩形直角尺”。

     不多谈什么了,现在写帖子确实变得越来越容易,毕竟技术内容在缩水,难怪某些量友对技术论坛中出现“讨论到文学的帖子”发出了质疑,告知一下,当前的所谓探讨实质上已经停滞了,而在某些方面就如同下棋,下棋的输赢虽然是大事,但不可“赖棋”、“偷子儿”,那不仁!但楼上某位非要“赖”、非要“偷”,所以就造成了目前的局面。不过,毕竟也长不了,大家由于其不“仁”,已经不屑于与某位争论什么了,自己也准备避之而去,应该快结束了。

      结束之前,给大家提个建议,别人都可以不屑而离开,但一定要将楼上某位热情的留下,如果没有了楼上某位,这个论坛将是多么的乏味和无聊啊,某位确实给大家增添了许多的“笑话”和无尽的“乐趣”。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3-10-25 16: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3-10-25 16:48 编辑

谁在没完没了地行恶意挖苦讽刺和谩骂“恶劣行径”只需要回过头去看看他发表的每一个帖子也就一目了然了,因此就在他刚刚发表的帖子也毫不例外是意料之中的事。还是一句话,对于该帖子中的恶言秽语本人仍然仅仅是以适当方式作必要的点出,仍将拒绝回复。其人习惯于谩骂就让他对天对地去骂吧,我们不必理会。
  图片中的棱体明明是36面体,有36个工作面,每个工作面明明是平面,可我们的几何量计量专家非要称“图片中棱体工作面是圆形”,恐怕这种认识在计量界唯有某位专家自己吧。那个所谓的厚度不大的圆形,难道人们形容成“圆饼”有什么不妥吗?可这也能引发某专家恶言秽语大骂不绝于耳,可见某专家的习惯如何了。不过,某专家终于在51楼承认那36个小平面为棱体的工作面了,这也算是一个进步吧。但某专家又提出“个人认为,……棱体确实有36个圆形的‘非工作面’,这是事实,绝不是‘指鹿为马’”,是不是也能指出36个非工作面在哪里呢?
  某专家一方面排斥将正多边形与多面棱体相联系,坚持在使用多面棱体中使用法线不使用法平面,另一方面又回避回答一个平面有多少法线,两个平面的各任意一条法线的夹角是多大,除了谩骂还是谩骂,着实令人无可奈何。既然多面棱体存在着工作面,请问工作角不是面与面的夹角而变成了线与线的夹角吗?某专家提出了工作面中心的“法线”夹角是工作角,那是把多面棱体当作正多边形来看,当然理论上也不无道理。不过某专家坚决不承认正多边形的理论用于多面棱体,请问某专家你能够准确找到工作面的中心点吗,实际工作中有必要一定要找到中心点吗?不过中心点的法平面夹角就不是该相邻工作面的工作角吗?
  某专家提出了“36面棱体(或偶数面棱体)在对径方向上两工作面夹角是多少”,小学生都知道正多边形对径方向上的两个面相互平行,相互平行的两条线不相交,如果要说它们的夹角,可认为是0°,也可以认为是180°。我说过多面棱体任意两个工作面的夹角都是工作角,因此36面棱体“在对径方向上两工作面夹角”可认是0°,也可以是180°,到底是0还是180那就看你如何使用,达到什么目的。但是在此我还是建议某专家如果你真的要测量0°或180°,请用刀口尺之类的直线度测量量具和量仪,不到迫不得已尽量不要使用多面棱体。另外某专家提问时特意加了一个括号,“偶面棱体”,既然某专家也反对过把奇面棱体排除在多面棱体之外,在此也顺便问一下“奇面棱体”有“对径方向上两工作面”吗?它们的夹角是多少?难道我说多面棱体任意两个工作面的夹角都是工作角错了吗?
  应该说某专家能够认识到我提出的“难道说36面体有36个圆形?圆形的法线难道仅仅有36个?什么是圆形的工作角?”等一系列问号是无聊的,也算是幸事。至少该专家明白了多面棱体的工作面是平面而不是圆。
  我所说的“矩形的方形角尺”是什么意思人人都知道,“方形角尺”的名称也来自于某专家,我无非是告诉该专家方形角尺的形状是矩形,名称为“矩形直角尺”人人皆知。
  某专家对“某些量友对技术论坛中出现‘讨论到文学的帖子’发出了质疑”原因浑然不知或者揣着明白装糊涂,并多次提出“准备避之而去”。本来论坛注册与否是个人的自由,即便是注册了也还是来去自由,没有必要“打招呼”给什么人看,自己避之而去也没有必要影响他人,没有别的人会像你一样。但尽管如此,至今我仍然把你看着为我的老师,毕竟在平直度检测方面我在你的经验和文字资料中吸取了许多精华。因此我还是劝老师,本论坛的确是量友们沟通交流,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探讨、共同进步的好平台,只要我们大家都保持一个好心态,人人都可以在论坛中获得收益,也的确从中可以获得不少“乐趣”,作为计量工作者留下总比“避之而去”益大于弊。
xqbljc 发表于 2013-10-25 17: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线定义:始终垂直于某平面的虚线;

法平面定义:过空间曲线的切点,且与切线垂直的平面,称为法平面。

      52楼的帖子除了无聊的文字罗列外,就是胡搅蛮缠、无理反缠,只会让大家耻笑,而不会使大家受到误导,不屑于搭理其就是了。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3-10-26 00: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始终垂直于某平面的线为该平面的法线是正确的定义,但老师并没有回答一个平面的法线有多少,并没有回答两个平面各选择一条法线,其法线夹角是多少。
  过空间曲线的切点,且与切线垂直的平面,称为法平面,也是正确的定义,那么请问老师平面难道就没有法平面吗?平面是不是特殊的曲面,是不是曲率半径为无穷大的曲面?
xqbljc 发表于 2013-10-26 08:3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心术不正的人提出的所谓问题,完全没必要去回答,态度不端、无知浅薄使他人不屑于搭理。

      诚信的缺失,使楼上所谈论的问题,几乎都涉及到“特殊”二字:平面是“特殊”的曲面;正方形是“特殊”的矩形;直线是“特殊”的多边形;线段是“特殊”的封闭;线段有“特殊”的直线段或弯曲线段之分;直线可以有“特殊”的端点;直线的180°是“特殊”的内角和;不等式符号(≥)是“特殊”的越多越好;圆形工作角是“特殊”的工作角;m/m是“特殊”的角度计量单位;受检点(或交点)是“特殊”的测量基准;工作面是“特殊”的圆饼;棱体是“特殊”的正多边形;桥板是“特殊”的感应器;水平仪是“特殊”的读数装置;光标是“特殊”的反射镜;两平行线是“特殊”的夹角.......。所以“特殊”二字到了楼上某位的嘴里,就变成“特殊”的嘴,某位的这些“特殊”,使大家看到了其人格等各个方面的“特殊”,应该就是“分裂”或“缺失”吧?!包括其自称“拧种”也是“特殊拧种”。

     “特殊”的楼上某位让普通的大家不屑于理睬,但某位还是以“特殊”为荣,被大家远离,其岂不成了“另类”,这也就应了其自己说的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但我们确实不清楚“拧种”应该“与物类聚”还是“以人群分”?这是单选题!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3-10-26 22: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3-10-26 22:27 编辑

楼上某人讲了一大堆“特殊”,其中:平面是“特殊”的曲面,正方形是“特殊”的矩形,m/m是“特殊”的角度计量单位等三个“特殊”,的确是本人的观点。如果加以改写,线段有直线线段和曲线线段之分、两长度相等的直线段首尾相接可视为封闭图形、正多边形是正多面棱体在垂直于其中心线的截面上的投影、桥板和水平仪组合为平直度检测系统后分别变成为该测量系统的传感元件和读数装置,这四个观点也可以作为本人的观点。其他那些乱七八糟的的“特殊”包括未经改写的那四个观点都是某专家自己杜撰的。看来,某专家除了以挖苦讽刺和谩骂著称论坛外,又增长了一项诬蔑的能耐。论坛中唯一以骂大街著称,在其帖子中再次骂别人“无知浅薄”的某专家提出了无聊的“应该‘与物类聚’还是‘以人群分’”的单选题,相信不会有第二个人愿意与以骂人为荣的人为伍,还是由其自己去选吧,大家不必介意,一笑了之算了。
xqbljc 发表于 2013-10-27 10: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特殊”的楼上某位,总喜好拿“特殊”来说事,来掩盖其偏执、无理反缠、胡搅蛮缠、无事生非的真面目。

        我在55楼所谈到的某位“特殊”之事,都有白纸黑字做依据的,绝非什么“杜撰”或“诬蔑”,实际上,楼上某位“特殊”的诡辩,绝不止这一点,包括三角函数有“特殊”的计量单位;词头可以“特殊”的单独使用等等、等等(不屑于继续列举),可以讲“特殊”将纵贯某位的一生一世,这就是“特殊”的人永远是“特殊”!“敢说敢当”是真“爷们”,“敢说不敢当”就是“不男人”了,这也就是某位自己反复讲过的:“的确不能像“男人”那样,也的确不愿意像“男人”那样”说辞的注脚点。这就如同自称“拧种”一样,是自认“不男人”的。

       “特殊”的楼上某位,就是“下棋”时,“赖棋”、“偷子儿”的“不仁”之人,远离其为上策,呆在一旁观看其“笑料”,大家会非常的开心,何乐而不为呢!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3-10-28 00:5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仍然坚持三角函数既是数值,也是可测的量。每个可测的量必有自己的计量单位,所谓的“特殊”同样是某老师自己加上去的。如果像他那样随意加“特殊”,任何量值自有的计量单位也就都变成了“特殊”。同样,词头可以“特殊”的单独使用也是某人的歪曲,词头不能单独使用是指其符号不能单独使用,但我还是重申“词头”所表示的数,或称为10的多少次幂可以单独作为“数值”使用进行运算。
  至于某个自认为很“男人”并以谩骂著称的“不仁”之人,他既然多次声称“远离”,那就让他去吧,他的“远离”无非是我们少了一个“笑料”而已。
xqbljc 发表于 2013-10-28 08: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qbljc 于 2013-10-28 08:35 编辑

楼上某位的经典“语录”:

      的确不能像“男人”那样,也的确不愿意像“男人”那样。

     将词头m或μ写作  m=1000μ=10-³;μ=10-³m=10-6 ,请问:是不是将词头“单独使用”?包括将词头论述为“测量单位的换算就是词头间的换算”,这些都是楼上某位与众不同的“特殊”之处吧?!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3-10-28 22:4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某专家愿意误解是单独使用词头,那是他的权力,我只是请其结合上下文来看,不要断章取义。
  某专家截取的其他帖子中的内容,我只是告诉量友们在计量单位换算中可以把“词头”看着为“数字”,诸如m=1000μ=10³μ;μ=10-³m=10^-6,仅此而已。例如:
  计算12.5μm=?km,可以考虑1μ=10^-6,1k=10³,(-6)-3=-9,可得:12.5μm=12.5×10^-9km。
  计算2.5μF=?pF,可以考虑1μ=10^-6,1p=10^-12,(-6)-(-12)=6,可得:2.5μF=2.5×10^6pF。
  也许实际工作中极少用到这种换算,我只是用这个例子说明问题,也请某专家不要又引发出男人不男人的无聊话题。
xqbljc 发表于 2013-10-29 16:5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某位错误的单独使用词头,究竟是别人的“误解”,还是其不懂装懂的“误导”,大家应该会看清楚的。

     我们仅就某位辩解的式子μ=10-³m=10^-6来看一下,μ或m是被当做词头来单独使用的,但m除了是词头,还是7个基本单位米,所以误导就是这样造成的,词头μ与基本单位米就成了不伦不类的关系。我们再摘录某位在过去帖子中,对词头错误使用的某些论述来看一下,相信大家会有一个正确判断的:

    1. 看来老师非常反对直接写出1k1000这样的式子。但作为词头kk的确是1000的意思。我认为词头k1000之间可否画等号是次要问题,如果有人写“1k1000这样的式子,我认为至少他还是明白词头k的含义就是1000
    2. 词头不能独立使用是指单独用一个词头表示一个计量单位是不允许的,但是当仅讨论词头与词头之间的关系时,难道连词头也不能写、不能用吗?
    3. 其实所谓计算是词头的计算,不是基本计量单位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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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多讲什么了,应该用文字描述词头表示10的幂或词头之间的关系,却被某位用等号给以连接,这就是错误的单独使用词头,这不是楼上某位“能言善辩”(实则胡搅蛮缠)就能搅混水的。当大家都看清了这个错误,也就不会被楼上某位所误导了。

     至于楼上某位“又引发出男人不男人的无聊话题”的说辞,没必要再去多加解释,就请某位讲清楚“的确不能像“男人”那样,也的确不愿意像“男人”那样”这种话,有没有做部分的“截取”?是不是从其自己嘴里吐出来的原话?“无聊话题”的说辞,也就“真相大白”了。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3-10-29 21:5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3-10-29 22:12 编辑

单位的词头,我认为其实就相当于汉语中的个十百千万、百万、亿之类的数位,难道你认为词头k不是表达1000,M不是表达百万的意思吗?相互换算的两个计量单位,其基本单位必须是同一个,不存在基本单位的换算,因此单位换算在本质上正是词头与词头之间的计算,日常计量单位换算中1k与1000本来就是等价的,1km就是1000m,1kA就是1000A。
  规定“词头不能单独使用”目的是禁止单独使用词头表示计量单位,日常工作中经常听到有人称1微米为一个μ,称1kΩ为一个k,称1pF为一个p,在正式文书中这本来就是不允许的,难道有谁有异议吗。既然你也认为“应该用文字描述词头表示10的幂或词头之间的关系”,自称为“男人”的人不必回避,就回答如何“用文字描述”10的幂与词头间的关系吧。有理说理,一味靠谩骂之能事,并不能说明你有理。
  也不必翻老账去查其它主题帖,因为那都偏离本主题帖太远,那些都可以在相应的主题帖讨论。如果你是“男人”, 只需对在本主题帖中你用谩骂的“男人”手段回避回答的下述问题,正面解释一下你的观点,如果不能解释的话,重复一下证明是你的观点也行:
  正多面棱体是非等边多边形
  直线和直线段是一回事
  关于线段,只有直线段不存在曲线段
  正多边形的特性不能用来研究正多面棱体的特性
  正多边形的中心角与其外接圆圆心角不相等
  正多面棱体是金属壳,因为看不见内切圆,所以正多边形也不存在内切圆
  多面棱体的工作面是圆形的而不是平面的
  正36面棱体的工作角只有一个,即相邻两条法线夹角10°
  正多面棱体的相邻工作面夹角不是它的工作角之一
  封闭原则不适用于正三角形、矩形等
  三角函数值不属于可测的量,因此三角函数不可能有计量单位
  m/m不是计量单位,更不可能是角度量值的计量单位
xqbljc 发表于 2013-10-30 10: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某位真能忽悠,竟然把词头与数字划等号(“个十百千万、百万、亿”之类)。先不讲别的(包括错误的使用),某位先告诉大家,哪一个词头可与“个”划“等号”?毕竟10的幂次不包括0吧?!莫非有单位一,还有词头一???楼上某位在论坛制造的“笑料”越来越“丰富多彩”了。

      按照GB3100-93的规定:【词头用于构成倍数单位(十进倍数单位与分数单位)但不得单独使用】,以及【词头符号与所紧接的单位符号应作为一个整体对待】,这就清楚的表明:词头符号必须与单位符号共同使用!否则,就是不允许的词头单独使用。词头符号表示的是“因数”,而“因数”与“数”之间是有区别的,毕竟“数”从不同的角度可与有很多不同的分类,而“因数”的定义则是明确的,所以,楼上某位是在“因数”与“数”之间搞混淆。

      根据上面谈到的GB3100-93的规定,楼上某位写出的式子  μ=10-³m=10^-6 ,首先是在词头与SI单位间做混淆或误导(m是词头,但也是SI单位),其次 μ=10^-6 就是词头的单独使用,将表示“因数”的词头与数字(10^-6)划了等号,把应该文字描述的东西,搞成了词头单独使用的数学等式。所以“单位换算在本质上正是词头与词头之间的计算”说辞,就只能是错上加错了,毕竟GB3100-93规定了:【在计算中为了方便建议所有量均用SI单位表示,将词头用10的幂代替】。如果楼上某位对标准的规定无法看懂,建议先去学习一下语文知识,再回来论述问题。

      规定“词头不能单独使用”目的,绝不是楼上某位所讲的“禁止使用词头表示计量单位”这样一个窄面,也包括了在词头与数字间划等号(μ=10^-6 )这种形式的单独使用。坚称自己“不男人”的楼上某位,就不要在“词头不能单独使用”的错误面前(或称“特殊”),继续“绕来绕去”了,自称“拧种”将你自己害苦了!

      至于楼上某位后面煞有其事提出的10几个问题,由于是极端偏执、胡搅蛮缠、睁着眼睛说瞎话非正常精神状态下“绕”出的问题,所以,没人屑于搭理。楼上某位就自问自答去吧!相信你:“绕来绕去”也好,“胡搅蛮缠”也罢,你会圆满的完成“睁着眼睛说瞎话”回答任务的,你那张“特殊”的嘴继续派用场就是了,大家也可以近距离加深对你的了解和认识,何乐不为呢!

      楼上某位,在自问自答事情上,大家挺你。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3-10-30 17:3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3-10-30 17:36 编辑

是谁“忽悠”,可以查看本主题帖的每一个帖子,既然某人不愿意像自己声称的像“男人”那样回答,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本人的观点已经表达完毕,如无某人更新的技术内容,本人也就没有必要再重复了。
xqbljc 发表于 2013-10-30 20:4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某位终于承认过去的帖子基本就是在无聊的“再重复”,但错误的东西不会因为反复的“再重复”而变为正确的东西。

     楼上某位的闭嘴,连“自问自答”也不做了,应该是理亏不语了,在这点上,默认是明智的。但某位在该主题散布的种种错误论点,以及给论坛抹的黑,还需要大家来给以批驳及“漂白”。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3-10-31 01: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理亏”的人自然是对别人提的几个问题不敢直接回答,所以其人也的确“应该是理亏不语了”。
  无论理正还是理亏,当说明白了自己的观点后,某专家既不敢正面回答,又没有新的观点表达,本人再重复已经表述清楚了的观点还有必要吗?“给论坛抹黑”者的确有人在,只要看看本主题中他发表的所有帖子中那些不堪入耳的语言,对其人品性就会一目了然。
  鉴于某专家的65楼的无聊帖子,本人在此最后重申一下,如果某专家没有什么新的技术观点发表,继续发表那些无聊的挖苦讽刺和谩骂语言,的确本人没必要与以谩骂著称于论坛的人再说什么了,这就算本人对此主题的最后一帖吧,对本主题本人只有保持沉默。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3-11-2 16: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3-11-2 17:01 编辑

某专家虽然回避我所提出的问题,但在69楼总算是基于量友们对谩骂不良习惯的反对声中有所收敛,总算是回到了楼主的主题上谈了一点技术上的观点。就其技术观点我的不同看法如下:
  1某专家口口声称“直角刀口尺……用来检定万工显滑板移动的直线度”,是这样吗?还是看看检定规程JJG56的规定再说吧。规程明明规定使用平面度≤0.5μm的“平尺”和分度值≤1μm的“测微表”检定。挖苦别人“信口开河”的某专家自己有没有信口开河?
  2某专家大谈特谈直角刀口尺工作刃口对两个非工作面(定位面)的对称性的重要性,并将“对称性”描黑突出,这个对称性真的那么重要吗?某专家的理由说到底无非是“需要翻转180°来提高检定精度”,翻转180°刃口焦平面会发生变化。难道说不上下“翻转”180°,而将其水平“旋转”180°就不能“提高检定精度”吗?水平旋转时“刃口对两个非工作面(定位面)的对称性”影响到刃口的焦平面变化吗?何况用这种方法检定万工显滑板移动的直线度本身就是一个错误。
  3我相信某专家“在研磨修理方面有过亲身经历和体会”,但从其所述中我看不出某专家是个合格的量具修理人员,因为他并不知道那个“角尺”到底应该研磨哪个参数,而去研磨什么“对称性”。本来稍加研磨可以解决的问题却去做无谓浪费精力的工作,还要埋怨这点工作是“登天差不多难”的事情,然后还挖苦他人“不懂装懂”、“瞎忽悠”,的确令人惊诧。
  我虽然一参加工作就从事量块研磨、仪器检修和精密测试,几十年的计量工作更让我认识到计量技术的博大精深,很多东西我的确还不懂,也没有必要装懂。我认为我没资格说别人“信口开河”、“不懂装懂”、“乱讲一气”,做人还是要友好待人、平等待人、谦虚待人。我一直认为一个常理是非常正确的:以讽刺挖苦和谩骂他人为乐趣的人,埋汰别人不懂装懂的人,往往都是自我对号入座。
xqbljc 发表于 2013-11-10 11:4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qbljc 于 2013-11-10 11:45 编辑

楼上某位在极端偏执、胡搅蛮缠、睁着眼睛说瞎话非正常精神状态下“绕”出的问题,本人已讲过不屑于搭理,由其自问自答的好,但考虑到70楼的帖子有可能会对大家产生误导,所以还是给以批驳的好。

      JJG56规程确实规定了使用“专用平尺”,以打表法检测万工显纵横向滑板移动的直线度,同时也规定了使用自准直仪检测滑板移动的直线度及角摆,但规程的早期传统方法以及KGG 028-86规程,也规定了可以使用直角刀口尺以影像法检测滑板移动的直线度,所以,使用直角刀口尺以影像法检测,依然是可行且正确的检测方法:
       直角刀口尺.JPG

     楼上某位应该是根本不懂“直角刀口尺工作刃口对两个非工作面(定位面)的对称性的重要性”,所以才在以“影像法”检测万工显纵、横向滑板移动的垂直度时,无知的发出了“对称性真的那么重要吗”的疑问。大家可以想一下,使用非工作角的矩形直角尺两刃口夹角来检测,由于其直线度较直角刀口尺差了一个等级,加之其刃口对两个非工作面(定位面)的对称性很差,所以在以“影像法”检测时,由于翻转180°两位置的刃口不在同一个焦平面上,瞄准的准确度会很差,则检测的准确度也就根本谈不上了。其次,直角刀口尺翻转180°是为了消除其本身的垂直度,以提高“提高检定精度”,这个测量原理由于帖子篇幅的原因,本人就不细谈了,大家可以去看JJG7-2004规程中6.3.7.3的文字描述以及图19的示意,此文字描述及图19的示意,可以清楚地看出,以直角尺的下基面定位的“调转”与以“影像法”检测时的直角刀口尺两非工作面定位的“翻转”,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而楼上某位帖子中所诡辩的水平“旋转”180°,应该是完全不一样了,前者的““翻转”可以消除其本身的垂直度,以提高“提高检定精度”;而后者的“旋转”应该就什么也不是了,其与我们大家都清楚的“自校法”毫无牵扯,所以,【水平“旋转”180°就不能“提高检定精度”吗】的疑问,确实反映了楼上某位的不懂装懂及信口开河。

      楼上某位以做过“几十年的”的“量块研磨”内行自居,反诬别人为不合格的量具修理人员,那么请问:将矩形直角尺的非工作角(两刃口夹角)研磨修理为工作角是不是非常困难的事?在这样的研磨修理中,会不会破坏其原来一条刃口与其平工作面的工作角?为了保证这个工作角,是不是还要研磨其平工作面?这会不会由于研磨面积的增大而非常困难?在上述研磨修理中,是不是需要研磨构成两刃口夹角的斜面?这样对研磨面积增大包括拿持困难斜面的研磨是不是非常困难?再考虑到要保证其“对称性”是不是更为难上加难?不多讲什么了,楼上某位“不懂装懂”、“乱讲一气”,确实应该“对号入座”了!本人依然坚持““稍加研磨”、“并不是难事”的说辞从实际与实践角度上来讲,都属于明显的“瞎忽悠”的观点。至于什么“研磨哪个参数”的说辞,本人更是根本听不懂,莫非参数也可以研磨?还是吃人饭说人话的好!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3-11-10 20: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3-11-10 20:56 编辑

首先声明,对谩骂已成习惯的某专家71楼帖子中的无聊语言,本人一如既往不予搭理,其实想让他一句话不挖苦讽刺和谩骂,实在是太难太难了。我仅对其中尚存的技术讨论内容作如下回复:
  1如果某专家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那就好好看看检定规程JJG56的规定,看看是不是规定使用平面度≤0.5μm的“平尺”和分度值≤1μm的“测微表”检定万工显滑板移动的直线度。既然是检定万工显滑板移动的直线度,不去看JJG56却要看“JJG7和早期传统方法以及KGG 028-86规程”,难道是这样学习检定规程的吗?现在讨论的并不是万工显滑板移动的直线度检定发展史。
  刀口直角尺的用途虽然可用于直线度检定工作,但并不被检定规程JJG56所推崇,仪器检定机构只有在没有平尺和测微表的情况下才会使用它。我相信没有哪个有能力有资质的仪器检定机构连平尺和测微表都没有,因此刀口直角尺的这个检直线度的用途完全可以不用。
  2某专家让大家“去看JJG7-2004规程中6.3.7.3的文字描述以及图19的示意,此文字描述及图19的示意”,这可是直角尺的直角检定,与万工显滑板移动的直线度检定又有什么关系呢?万工显滑板移动的直线度检定用不着刀口直角尺,因此更用不着把它翻转180°。即便是迫不得已要用刀口直角尺,也完全用不着翻转180°,只需水平旋转180°即可。退一步讲,进行直角尺的检定,即便是要翻转180°,所谓的“对称性”问题也并不影响直角误差的检定。
  3我可以告诉某老师,将矩形直角尺的非工作角(两刃口夹角)研磨修理为工作角并非困难,更谈不上“非常”二字。矩形直角尺的非工作角(两刃口夹角)已经非常接近于90°,刃口的研磨要比平面的研磨容易得多,“只需稍加研磨”,难的是两个平面的垂直度研磨,但却用不着去研磨。
  因为其中一个刃口与平面的垂直度可以保持不变,在保证了直角尺有一个刃口相对于平面的使用功能后,只需研磨另一个刃口相对于这个刃口的垂直度,另一个刃口与平面的垂直度完全可以放松要求,甚至不用研磨。仅仅研磨一个刃口相对于一个刃口的垂直度并非难事,“只需稍加研磨”即可。只有修理人员在没有搞清楚什么是“参数”,要“研磨哪个参数”的情况下,才会像某专家说得感觉特别难,然后还可以挖苦别人“不懂装懂”、“乱讲一气”,自己才会以“吃人饭说人话”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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