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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乡巴佬”熟食回炉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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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水 发表于 2013-10-19 08: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过期变质食品之所以被“变废为宝”,一大原因是存在一个误区。一些企业和监管人员认为,食品过期变质了不等于完全有毒、有害,也不等于吃了就得病或致死人,将之销毁是个浪费,可以 “废物利用”,变通处理。如回炉消毒加工廉价出售,或作其他食品原料、或作动物饲料等。
  温州市工商局副局长王建伟认为,食品与汽车不同。汽车过期报废了一些钢铁、零部件可以回收再利用,但“问题食品”回收并没有多大利用价值。
  他提出,对“问题食品”就是要严格,一旦允许回收,就给重新流入市场、坑害广大消费者留下无限漏洞和巨大隐患,给政府监管资源带来过度浪费。因此,过期变质食品必须彻底销毁。
  2011年7月,浙江省出台的《浙江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发现食品已经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应当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及时销毁,不得退回供货商或者生产者,并建立销毁记录台账。
  针对谁负责销毁、谁负责监管销毁的问题,温州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相关人士一致认为,食品的终端在商场,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食品卖到哪里就在哪里销毁,就地销毁的唯一责任人就是经销商。经销者必须对过期食品变质负全责,必须建立处理过期变质食品的台账,采取销毁的有力措施。
  温州市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徐文达认为,如果不在经销地就地销毁,漏洞就防不胜防。产品卖到全国各地,这样就分散了,一分散加以就地销毁就形成不了回收、“回炉”的产业链。
  有关专家认为,根据政府职能分工,监管销毁的责任人应该是工商部门,工商部门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同时要切实提高识别台账的能力,落实监管销毁的措施,定期检查销毁及记录。
  如何建立监管销毁的配套机制,王建伟建议,全国要建立商品电子化追溯机制,建立全国统一联网大平台。这个机制的核心工作是更新换代商品外包装的“身份证”,取消现行已落伍的条形码(一维码),推行高科技、信息化的二维码。
  目前条形码的功能偏重于“标识”商品,只注入国家代码、厂商编号、商品代号等简单信息。而且这些信息是独立单一的“自家门牌”,厂家与商家脱节,省市之间地区分割,这样工商、质检部门检测食品无法一查到底、追溯“病根”,也无法联手追溯。而二维码偏重“描述”商品,它注入了商品全方位的信息,包括商品的品名品质规格、生产批次、生产日期、保质期,还有厂名地址电话等。监管部门可借助全国联网大平台,用电子化手段随时随地对商品质量便捷跟踪追溯,实现高效监管。
  通过二维码,食品将被置于千万双眼皮底下,消费者人人都是“监管员”,人们都可以发现“问题食品”,同时也可以对经销者一定程度上警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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