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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谈谈 JJG JJF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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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真的石头 发表于 2013-11-26 08: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 法是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是法律。


国务院制定的是行政法规,省级部门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是地方法规


国务院组成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制定的是地方规章。

JJGJJF  都是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  

GB   是由国家质检总局和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

     我的理解是  JJG和JJF  都是 法规    应当属于公开发行的文件。  和GB一样都是强制性的标准。

maxma67 发表于 2014-4-22 16: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直这样认为。
isyinfeng 发表于 2014-4-23 16:28:39 | 显示全部楼层
也算强制性吧。
jecmeasurement 发表于 2014-4-25 17: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也是一直我想知道的。还有JJF(电子)等行业标准?他们的地位是什么?
huang373 发表于 2014-4-25 21: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JJG,JJF是技术法规,有法制性。但不必然有强制性。它的强制性需要由行政法律法规赋予。比如法规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检定规程。如果行政法律法规没有赋予强制性,则技术法规本身不自然具有强制性。比如JJF发布的一些技术名词术语,校准规范。你可以不使用这些术语。但是大多数人认可这些术语并使用。并不是所有涉及校准规范所校准的对象必须强制执行此规范,也可以自己写一个校准方法,参考其他方法校准。但官方发布的技术法规在发布的时期,一般都是该领域内比较有规范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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