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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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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飘扬 发表于 2013-12-16 07:5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单位建立最高计量标准时是按照参数建立的,是否所有的最高计量标准均应该送上级进行量值溯源呢?举例:
例1、建立了质量的最高标准E2等砝码标准装置,又建立了小容量的最高标准玻璃量器检定装置,而玻璃量器检定装置是采用质量法进行量传的,标准器是F1等砝码和天平,而F1等级砝码和天平都可用E2等级砝码标准装置量传,应该不用送上级单位进行溯源了吧。
例2:检定电子水平仪的小角度检查仪是用几何量仪器检定装置量传的,而电子水平仪是最高标准平直度检定装置的主标准器,如建立了几何量仪器检定装置,则电子水平仪不用再送上级单位进行溯源了吧。
mym20 发表于 2013-12-16 08: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可以不用送上级单位了,要不各个省院都得送国家院了
zhoujidai 发表于 2013-12-16 10: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建立的最高标准属于强检计量器具,要进行强制检定,如果企业建立的某一最高标准可以量传另一最高标准,且取得了强检授权,就可以传递另一最高标准,如果没有取得强检授权,就必须送有强检资质的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个人理解,供参考
lovelybp 发表于 2013-12-16 11: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进行量值溯源或量值传递。
企业建标的标准器具,必须送审核建标的计量机构进行检定。
二楼的说法不对。各省院的标准必须按周期送至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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