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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合格证日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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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华 发表于 2014-1-26 23: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检定/校准完毕后,合格证的日期可否是证书上的日期顺延几天,规定是哪里出的?还有就是为什么合格证上面写的检定单位不能写计量所,而是写自己的部门
zhoujidai 发表于 2014-1-27 08:3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合格证上的日期为检定证书上的日期,什么时候检定的,有效期是多少,证书上都有,干嘛要顺延,顺延的规定还没有看见什么地方规定。检定单位是计量所,不是自己部门,写自己部门不是作假吗。
JIXIANYU 发表于 2014-2-7 10:4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单位,就是证书上面的计量单位名称,本部门,没有此资质才委托检校的。
caixm 发表于 2014-3-22 17:33: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单位是企业吧,你编一个程序文件,把一些不常用的计量器具的周期拉长到2年。一般检定证书都是1年,但是国家有文,企业可以自主决定。
laofan1201 发表于 2014-4-2 08:4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委托检校的,那就是人家计量所检的,当然检定部门要写计量所,而不是你们,你们是送检单位
路云 发表于 2014-4-4 23: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caixm

国家没有文件规定企业可以自主决定,任意延长检定周期。
jgb170951net 发表于 2014-4-14 13:3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效期企业可以根据自已的使用频率及此仪器测量参数的关键性加以自定义,第三方机购一般是依据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进行定义.
fengiceice 发表于 2014-5-6 12:4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合格证上的日期为检定证书上的检定日期,合格证上面写的检定单位为出具检定证书的单位,不写自己部门
风吹石 发表于 2014-5-6 13:3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合格证指的是粘贴在计量器具上的色标吧?写上检定单位是便于管理,写成自己部门一点意义都没有。说的顺延可能是到期了自己换色标,色标跟证书一定是对应的,不能证书没换(没有重新检定)而直接换色标。
计量天使 发表于 2014-5-12 16:5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器具贴三色标志
hbtmcl 发表于 2014-5-13 07:2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陈建华


    什么意思啊
gjs520 发表于 2014-5-13 08:4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计量所检定,那么合格证的日期和检定证书的日期要相同(检定周期检定规程有规定,一般在正文的最后一页),如果贵单位已建标,则检定单位要写上贵单位名称,加盖检定专用章就行了。不太重要的仪表可以延长2-4个检定周期(我们公司是这样规定的)。
nicwanyi 发表于 2014-5-13 22: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管事的太死板 非要都按规程上写的周期来操作,有的计量器具检得太频繁,没必要呀
xuhongyu 发表于 2014-9-9 14: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没必要,哪里校验的,写哪里
来电显示 发表于 2014-9-9 21: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个特殊的:通过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测量设备是经过本企业计量确认的,贴的是确认合格证,确认人是本企业人员。
tjwwx 发表于 2014-9-12 19: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1,对于企事业单位建立计量标准的,被检计量器具按照现行的检定规程检定,有符合检定规程规定要求的原始记录即可,对于检定证书(或合格证标签)不作具体要求,建立计量标准的企事业自己有文件规定就行,。
2,但是,对于授权的法定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则不同,除了要有符合检定规程规定要求的原始记录之外,还要有符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检定证书及检定结果通知书【具体可见文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新版《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封面格式式样的通知】
检定证书应按照各项计量标准装置的现行检定规程要求出具。检定证书的检定日期要和原始记录及实验室室温及仪器设备监控记录日期一致,证书的到期日期要符合检定规程的要求。
3,企事业单位建立计量标准并出具检定证书的可参照此要求执行,但对于企事业单位的证书及标签的格式不作具体要求。
4,强检的计量器具必须严格的按照检定规程的规定的周期执行检定工作,周期只能缩短,不能延长。
5,对于非强检计量器具,本单位可根据使用情况,经过稳定性,合格率的考察或实验后,可以酌情变化(即:延长或缩短检定周期),但此项规定一定形成技术管理文件,由质量负责人或管理者签署以后方可执行。
以上是平时工作的积累,不知正确与否。。。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9-13 20: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检定”一词,就必须上升到法制计量的管理层次,必须执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必须做出合格与否的判定,检定人员应实事求是和严格按规定填写检定日期和有效期,不可随意违反检定规程拉长有效期,在合格证上随便填写与检定记录不相同的检定日期。
       说到“校准”一词,则属于市场行为。校准日期和校准数据及其不确定度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合格与否不加以判定,有效日期则可以不填写,能否投入使用,可以使用多久(计量确认间隔)都是送检单位的自主权,使用单位按自己的“管理程序”规定通过“计量确认”活动来决定是否合格,有效期到哪一天,计量确认标识由其计量确认员凭校准结果(此时称为计量特性)与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进行对比验证后签发,任何人和任何机构无权干预。
yylucky 发表于 2014-9-17 14: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公司的计量合格标识填写规则:
外部校验的计量器具的检定日期和检定单位都是按照检定证书上的信息写的。检定单位落款是单位名称而不是检定员的名字。
内部校验检定日期和检定单位按照实际校验信息填写,检定单位落款是检定员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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