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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的扭矩扳子检定仪2013年版本的引言中:对于1.0级的扭矩扳子检定仪增加不同臂长下示值复现性。此外,新版的检定规程,规定了两种检定方法。1、标准扭矩扳子检定法;2、力值砝码和力臂杠杠检定法,取消了标准扭矩机的检定方法。
本人有以下几个疑问,请各专家指点:
1、对于1.0级的扭矩扳子检定仪的检定点,根据6.2.3.8条款,是不是只需测量两次取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即可?
2、1.0级的,如果是只需测2次,那是不是就不用计算测量重复性?
3、如果采用力值砝码和杠杆来检定/校准扭矩扳子检定仪,是否也需要测量平均力臂长度下示值复现性和平均力臂长度与最短力臂长度下示值复现性,分别怎么测?难道要按附表D1那样根据不同量程段,配置那么多的力臂杠杠?
4、该规程中的条款6.2.3.12,中的一句话:不用进行6.2.3.10条步骤,那么说,是不是如果采用力值砝码和力臂的检定方法,其检定方法与老规程相比,是不变的?
5、如果采用力值砝码和力臂杠杠来校准扭矩扳子检定仪,那不确定度评定时,是否要把示值复现性作为一个分量。
最后,请问这个新规程的宣贯,有没有哪家单位组织学习啦,有宣贯资料么,跪求分享。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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