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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法的修改为什么这么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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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圆地方 发表于 2014-6-5 23: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天圆地方 于 2014-6-5 23:14 编辑

计量法修改,从2000年左右开始,到现在还没有出台,也算的上是我国法律修改这一过程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为什么能拖这么长时间,这当中固然有认识不断变化提高的原因。但时至今日,想必大家对计量的认识也都已趋于成熟,所以,尽快出台已经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只要坚持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修改计量法,应该很快就会修改好的,这些原则想必都是大家共同认可的,不知道为什么要拖到现在好像一点踪影都没有了?               1、检定(当然就是指现在的强检)和校准分开,校准向市场全面开放。
     2、计量院(所)只执行检定,划入公益一类。同时负责研究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以及商品量计量检验。不得从事一般性校准等收费性经营。
     3、检定全部实行免费,计量院(所)为全额财政预算公益一类(或参公管理)单位,和现在的事业单位改革刚好一起走。
     4、由于不从事一般性校准工作了,所以检定机构只设到省一级,可以在市一级设一个分站,执行民用三表、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等一些检定工作。
     5、制订校准机构管理办法和校准收费标准,加强对校准公司的监督管理。(这里说一点,全国一年若有1000亿的计量校准市场,政府应该能从校准公司当中收到不少的税收。)
     以上几点,应该就是计量法修改的核心和难点,现在,这些   已经是大家共同  认可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能出台,还有其它什么争执的焦点吗?
风吹石 发表于 2014-6-6 11:38:36 | 显示全部楼层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到位了,计量法就水到渠成了。
认可校准后,是否需要校准由企业说了算,校准市场就会大大的萎缩。
省一级应该只管计量标准和量少价高的大型设备的检定,市县一级执行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企业如果没有特别需求,只要建立校准装置而无需再建标准装置(质检总局颁布的简化标准考核项目实际意义就是给企业建标松绑)。
 楼主| 天圆地方 发表于 2014-6-6 22: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风吹石


校准开放后,企业自由选择,工作量会大大下降,这个判断也许没有错。但不得不承认,现在的校准工作量是非常的大,但大多数都是由认证、审核、检查等等这些而促成的。但这些认证认可有多少是强制性的,又有多少是企业自己自愿选择的,这里面的学问也很多。就说一个计量认证,本来是不关一些企业(比如商混站)什么的事,至少计量认证这项认证对他们没有强制性约束力,但现在几乎所有商混站都在搞计量认证,试问有几家是真正奔着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去的,这项制度的设计也许没有问题,但在执行的过程中为什么就会出现这种现象,这或许又会引来对其它更深制度的猜测。再想想,质监局现在的药监局,对一些食品企业的监管,要求是事中、事后监管,就说事中监管吧,怎么监管,去看看你的制度、人员、设备校准没有,这或许也是对的,但他的制度成册上墙了、设备校准了,但你能看着他按制度生产吗、按要求在使用着计量化验设备吗?管的住吗?有必要这样管吗?你的产品出来合格,OK,一切绿灯;不合格,造成危害性,或许一棒子就要将你打死,你敢吗?这种方式的转变恐怕牵扯的问题很深很深,从小制度到大制度到深制度,真的或许一句难以说清。说了这么多,就是说,企业自由选择,不是一句容易的话,所以说,我们的问题很多很多、牵扯到的东西恐怕也很深很深
 楼主| 天圆地方 发表于 2014-7-7 22: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风吹石


   刚才看了计量技术机构改革征求意见稿,觉得计量法的修改好像更是遥遥无期了。最核心的东西根本就不想改。

不让民众参与的改革,或许就是不充分的、甚至是假的。谁会主动放权削利啊。
jhongbo 发表于 2014-7-10 14: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4楼的看法。
humoroker 发表于 2014-7-17 09:2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办法,改革好像跟我们一点关系也没有,好被动
梦醒时 发表于 2014-8-7 16:4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改革,要改掉政府机构的饭碗,这麽可能呢?
zhoujidai 发表于 2014-8-8 08:4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计量法的修改,可以看出计量工作的无奈,作为社会经济以及科学技术等方方面面工作基础的计量如此,其它方面还能发展的好?????
牛塘山沟 发表于 2014-8-8 15: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天圆地方


    因为不重要所以不修改,但是校准却满天飞,没有法律的规定却做的红火,不知是怎么回事。
heyuling 发表于 2014-8-13 16: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放开后,会混乱一段时间,久了应该就好了,毕竟这是市场需要质量,用行政手段无法面面具到。
牛塘山沟 发表于 2014-8-14 09: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天圆地方


    法律没规定可以先做,现在很多事红头文件规定就可以做,法律是滞后的。
德奥 发表于 2014-8-27 21: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法是质检总局闭门造法,难以得到社会的认同,不进行彻底改革,不会有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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