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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3点,“非强检的检定周期是客户依据实际情况决定,并不是一定要按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来定。”应该理解为:非强检类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客户可依据实际情况缩短,最长不能超过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计量技术机构也不会出具超过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期限的《检定证书》。如果要超过检定规程规程规定的最长期限,则只能改成校准,复校时间间隔由客户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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