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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讯供应商洪某觉得正常交易利润太少,便在地磅上安装电子干扰器,通过遥控干扰器虚增货物重量牟利12万余元。昨日,洪某和两个朋友都被判了刑。
洪某是一名厦门供应商,提供铜材料给长泰县某铜业有限公司。2013年4月,洪某出资3000元买来电子干扰器,让朋友李某、林某找人到该地磅站偷偷安装。此后,洪某6次载货给铜业公司,均安排李某、林某等候在该地磅站附近。当载货车辆在该地磅站过磅时,李某、林某通过遥控干扰器影响地磅计量,达到虚增货物重量的目的。从中获利12.56万元,李某分得2万元,林某分得1.8万元。后来,地磅站老板在检查地磅时意外发现了电子干扰器,于是向铜业公司反映情况。2013年12月12日,警方在该公司厂区内抓获了继续来供货的洪某,并赶到厦门将李某、林某抓获。
2014年7月10日,经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洪某、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5万元、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5万元。(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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