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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 计量的严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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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泽 发表于 2014-8-22 19: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同行:
     请教!我在检测所工作,今遇一事,求解:派出所到我所要求称重不法分子所制假药的重量,并出具结果。我该怎么做才算合法?
sakujo 发表于 2014-8-22 20: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呃,来张检测报告吧= =
牛塘山沟 发表于 2014-8-25 16:4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梁泽


    计量机构称重的量不大,我们这里只能称60kg,大了称不了,分批称误差又大,报告也不好出,我们是检定单位不是检验单位。
feipangpang 发表于 2014-8-26 13: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根据重量选多大量程衡器,对衡器做一检定,OK后,根据假药的计量要求制定秤重方式,并进行综合评定,是否能达到要求,如能满足要求就秤,出个检测报告,不过觉得不应该不是检定人员负责的,供参考
路途 发表于 2014-8-28 08: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个检测报告
mym20 发表于 2014-8-28 09: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派出所自己买个称,给秤开个检定证书,让他们自己称去呗
八一八 发表于 2014-8-28 09: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交给做定量包装的兄弟,他们了解这个
zhoujidai 发表于 2014-8-28 09: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一个测试报告,报告中注明使用的计量器具名称,准确度等级,检定证书等信息。
horizen99 发表于 2014-8-28 11: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商品量计量建标的话就出个检测报告,没建标的话只能按6#说的操作,如果直接开个测试报告什么的会被投诉的
a2110 发表于 2014-8-28 13: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搞计量的如果连个重量都不能称岂不是太可笑了。
计量单位 发表于 2014-8-28 16: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同6#的做法,科学。
a2110 发表于 2014-8-28 21:5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同6#的做法,科学。
计量单位 发表于 2014-8-28 16:15



    一点都不科学,按照6楼的说法,我自己买个称,只要检定合格也能对外出具公证数据了?
    人家来找你就是看中你是法定机构,自己的老本行做了这么多年,遇到事情就畏手畏脚,也难怪被人瞧不起。
fxjliuzi 发表于 2014-8-29 10:52:54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派出所自己买个称,给秤开个检定证书,让他们自己称去呗”

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
这不可能的
fxjliuzi 发表于 2014-8-29 10: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有点类似毒品称重
日全食 发表于 2014-8-30 21: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公正计量站(行)应该可以出具检测数据
威少 发表于 2014-9-1 08: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们所没有建商品量的实验室,我认为最好是对称重的计量器具出证书,可以建议他们在司法局的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称重计量,要求公正比较好的。
yujingfen 发表于 2014-9-1 11:3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检定只能对有示值或标称值的仪器设备进行校准,或者出具合格不合格报告,我觉得他们应该去找检测实验室,而不是计量检定实验室。
langhuan 发表于 2014-9-2 19:59:27 | 显示全部楼层
LZ不知道您好大反正我是年轻人。计量所一般出示的是测试报告,不是鉴定证书。你应该把情况告诉这些公务员。如果是要交法庭的证据。必须是司法鉴定中心出的鉴定证书。他们那也有搞力学的。
langhuan 发表于 2014-9-2 20: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梁泽


    哦,想起来了。他们公安局有自己的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这个部门哦。定量检验鉴定。都是他们管。毒品也是他们在称重。
zhanghui6540 发表于 2014-9-3 07:3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个月,市公安局缉毒支队送来一个天平,双杰600g的,我们给检定了下。前些年,有的派出所送来做炸药的原料,不多10多千克的,我们给出了一个称重报告!
zeroline 发表于 2014-9-3 15: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要弄清楚这个药的危害性,比如0.1mg就可以置人于死地,那么就用十万分之一的来称量,如果要论克来才有效果的话,还是用0。1g的比较好了,反正要小十倍。个人意见,楼上的那些都是乱说的,不了解清楚就乱用计量器具,怎么有可比性。如果人家送来的是冬虫夏草,你拿台秤来秤,这怎么行。
LHJ 发表于 2014-9-3 16: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所的检定对象是计量器具,不是药品的重量;让有商品量检验资质的来做更合适
至尊草 发表于 2014-9-3 16: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送食药监检测啊
huang373 发表于 2014-9-3 16:5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就是现在的国内计量和检验现状,乱七八糟!!!   搞法律的不作为, 搞计量的不知道怎么做合法合规. 当事人迷迷糊糊团团转. 最后受害的是这个社会.
bappqig 发表于 2014-9-4 10: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当同意24楼的观点,作为计量检测人员,不应该推诿,碰到这种棘手问题就往后缩,我们就出具一个检测报告就行了,称得多少重量,即使你的最大的称量也只有60KG,那又不要紧,分几次称,分几次称的误差又不会大到几百克。说到底,还是怕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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